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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遇上程故之前,谢征从不认为自己有朝一日会爱上一个男人。而遇上程故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亦从未想过自己会对这位聒噪烦人的副队长生出那方面的心思。

    程故给他的第一印象,是明艳的美。

    莫说在军中,就是在谢征见惯的上流圈子里,程故的长相也称得上惊艳。

    但这位漂亮副队长给他的第二印象却相当糟糕——带训第一天就迟到,也不检讨,垂着脑袋听队长训完话,回头就被几名老队员逗得拍腿大笑,帽子笑掉了也不捡,毫无军人的威严。

    谢征受过礼仪训练,虽不至于苛求“笑不露齿”那一套,但一到特殊行动组就摊上这么个花瓶上司,心里还是相当膈应。

    他瞧不上程故,从程故的外表与带训迟到这两点,就草草将程故丢进“花瓶”那一拨里。

    直到被花瓶招惹上。

    谢氏家大业大,谢征从小就被当做继承人培养。谢家前几代从军从政,老爷子给子孙们定了规矩,男儿若想今后在家族企业里谋事,年轻时必须去军中吃几年苦。谢征少时沉默少言,却聪慧过人,进入青春期后个头也长得快,看上去比同龄人老沉不少。

    16岁那年,父亲问他愿不愿意提早去军校。

    父母有自己的打算,祖上的规矩不能坏,儿子迟早要去部队锻炼。与其拖着,还不如早去。

    早去,便能早回。

    谢征明白父母的心思,不过是想他二十出头时回来,那时几位堂兄弟还在军中,同辈里无人与他竞争。

    对家业,他没多少兴趣。但对其他事,也提不起太大兴趣,于是过完16岁的生日,便按照父亲的安排去了军校,并在那里脱胎换骨,不仅被特种部队看中,挑去与特种兵同训同住,还一起去国外参加了特种兵技能比武。

    他拿了几个单项第一,尚未毕业就接到军方特殊行动组抛来的橄榄枝。

    特殊行动组人数极少,优中选优,成员几乎全来自下一级特种部队,只有谢征是个例外。

    毕业当天,谢家派直升机来军校接人,谢征却上了特殊行动组的步兵战车。

    谢父气得发抖,谢母担心得落泪,唯独谢老爷子相当满意,连夸谢征有血性,有出息。

    当然得夸。近些年谢家子辈在军队镀的金越发显得成色不足,要么去军校深造,要么在机关挂职,没有一人去过野战部队。

    谢征倒好,不仅去了野战部队,去的还是金字塔尖的特殊行动组。

    不过谢征本人倒没有老爷子想的那么豪迈。

    他选择特殊行动组,而不是时间一到就回家继承家业,并非因为怀有什么保家卫国的抱负,也不像别的队员一样满腔热血,只是在“回家”与“留在部队”中权衡一番,觉得后者更有意思。

    他很享受那种不停突破自己的感觉,对未来刀口上舔血的生活也有一丝向往。

    当初刚入军校时,谢征不希望因为家世显赫而被区别对待,与同学相处时一直装作普通家庭的孩子,这一装就装了三年,身上的少爷气儿被洗净,到特殊行动组时还真与其他队员无异了。

    程故就是在这时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寻常人很难忽略程故,谢征也做不到。这位哥的存在感太强了,生得异常俊美不说,嗓门也大,活力十足,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他。

    炊事班的小弟打架,程故第一个跑去围观。队长被上头叫去谈话,回来脸黑得跟碳似的,谁也不敢靠近,只有程故乐呵呵地跑过去,往队长手里塞一杯刚泡的大红袍,还说:“消消气,来,趁热喝。”

    队长被烫得脸更黑了。

    每天早上晨训,程故能一边领着大伙负重狂奔,一边大声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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