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看手表4:50了,说:“有点。”
王世说:“带你见几个人。”然后伸手把我从地上拔了起来,揽着我的肩往篮球场那儿走去。
“给你们介绍一下。”王世道,像个大爷抱小妾似的搂着一脸懵的我,“这是我家的,甄行。”
对面几位要么是被雷劈了个外焦里嫩的表情,要么是笑得意味深长。
其中,我的一个初中同学,就是十一班的郝啸,露出了“On my god ,unbelievable”的表情,问道:“我想的那个意思?”
我向来是很配合王世的,于是我点头:“你想的那个意思。”
“......那还打球吗?”一班的高屹道。
“打什么打,散了。”一个高二的学长道,“没看见那儿有很多妹子吗?”
说着,他给王世比了个再见的手势,和妹子聊天去了。
王世和我也扬长而去,向二食堂进军。
昨天的回忆就到这里。
因为今天是周六,我们学校一般周末这两天都是自习,所以我有大把的时光来写日记。
生活很无聊,我只好不断地给自己找点乐子。比如和王世搞搞基之类的。
说到搞基,这倒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我跟王世的进展还算是慢的。虽然他变相地宣示了主权,又高调地脱了团,但我们仍旧处于牵手和摸头的阶段。
我感觉我上了高中,人立马就纯情起来了。
我甚至怀疑王世那家伙根本只和自己的右手玩过。每天靠意度过的男人,真让我害怕。
毕竟现在的人基本都挺懂的,信息量这么大,想不知道也难。
想着今天外头阳光这么好,我又这么闲,我就决定在我的日记中怀念一下我的前男友,准确地说是炮友。
搞基其实不看脸,但上垒需要啊。
想起我的炮友,我就要写下他光辉的名字了。
话又说回来,如果这本日记被王世看到,我肯定死啦死啦的。毕竟我在他勉强一直装得挺好,Sente的眼药水一滴,哇的就哭出来了,根本停不下来。
我初中是一所私立学校,地处市郊,附近是大片的鱼塘和工厂。
郁朝以前是我的后桌,也是我的室友。
初中的时候我话不多,乍看上去还是人模狗样的,主要是那会儿我刚发现自己的迷幻属性,内心混乱得跟冷了糊成一坨的面条差不多。
一开始我跟郁朝不熟,或者说跟所有人都不熟。
有一次我往后递作业本,他接的时候一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我转头,他抬头,眼神洅一交汇,瞬间都懂了,同道中人。
后来我就和郁朝一起玩,聊那些我们都感兴趣的话题。
郁朝是个双,按他的话说,他是干尽天下不平事。从小他就是个禽兽,脑子里充满了黄色废料。
我和他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进步,力致使对方成为一个更完美的人渣。
郁朝这厮,家里有不少钱,吃得好,发育得也好。上初三那会儿有一米八了,还有腹肌,腰力惊人,做引体向上和喝水一样容易。
上天待这只禽兽不薄,给了他足够的资本去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