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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锦的成绩其实在她们书坊已经下滑了很多,这也是冰心和他都没有决定开出大优惠条件留下于锦的原因。

    郝澄最喜欢的是于锦比较早期的作品,于锦小的时候就是以出众的记忆力闻名乡里,后来对方在家乡投了一本,在上刊载,结果大火,便来了京都定居。

    但后来于锦第二本和第三本书成绩都不算好,她的文章就越写越浮华了,而且追随那些大火的笔者,反而渐渐丧失了自己个人特色。虽然出书快,写起文章的速度也特别快,但质量不行,看客们根本不买账。

    不少的于锦的老读者,甚至拿这位少年成名的墨客和那位才尽的江娘笔,这次于锦的新书一处,追捧她的女君公子们又多了不少。

    郝澄将那书翻开,往江孟真地面前推了推:“那你先看看,看完再和我说说想法。”

    江孟真低下头来,看看了书中的文字,起初的时候他面色平静,还能点评两下构思不错,等看到后面,他的面色也越发阴郁,等到翻阅完,他甚至直接将书摔到了地上。

    郝澄弯下腰将这书拾了起来:“这书我是借的老师的,答应好了要还她。”

    “可这分明是你的……”说到后面,他又突然噤了声,紧张地看着郝澄的神色,像是担心说出来郝澄要承受不住。

    郝澄状似冷静地替他把话说完:“分明是和我想出来的故事一模一样,是吧。”

    她把梗概给于锦看的时候,还没有动手开始创作,第一稿也只是写了万把个字,后面她觉得不好,又改的面目全非。

    但总体来说,她还是按照自己文章的脉络来写文的。文章的细纲和骨架是这本书的灵魂,为了能够让情节生动有趣,她按照草蛇灰线的写作手法埋了两条长线,也填充了许多自己临时想到,怕忘记所以记下来的细节。

    这份完整的大纲,用她记忆中的现代文写,这文能写百万来字,但如果用比较通俗的白话文或者文言文来写,文章最长也不过四五十万。

    于锦的新书是在这一个月内写出来了,剧情丰富,而且基本上严丝合缝,一看就是做了很多准备写出来的文章。但她只翻阅了几眼,就知道这是自己的东西,被人改头换面,换了个壳子就成功上市。

    主角的名字,于锦换了一下。主要角色,和她设定的是一模一样的。她设定主角爱吃什么酸的,于锦书中主角就爱吃酸。她的主角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个子高瘦,皮肤白皙,喜好玄色青衣,爱吃橙子,年纪二十出头,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有个酒窝,口头禅是“XX的见鬼了”,还能够和鬼神沟通,虽然有点痞气,但该正经的时候就很正经,金手指是一支无意间得到的判官笔。

    于锦的新书,主角也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个子高瘦,皮肤白皙,时常裹在一件黑色的深衣中,爱吃橘子,刚刚弱冠之年,笑起来的时候左边脸颊有个酒窝,口头禅是“ZZ的真见鬼”,还能够和鬼神沟通,虽然有点痞气,但该正经的时候就很正经。金手指是一支祖传的判官笔。

    且不用说各个重要主角人设撞了,除了第一个故事和第二个故事与她设想的调换了下顺序,后面的十来个小故事于锦连顺序都没改,有些配角的名字,于锦干脆直接用她的。

    一些妖怪的设定和名字全是她想的,这个世界的神话书里面都没有,于锦也没有作任何改动。可以说,字全是于锦写的,但骨架全是用她的。

    她要是把自己的大纲随便丢给一个枪手去写,不管是谁,都能写出和于锦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作品。

    她自己的书按照自己的大纲写完出书的话,只要看客们不瞎,一定会觉得这两本书即视感极强。

    若是个陌生人也就罢了,偏偏于锦还是她喜欢的作者,她拿着自己的书稿亲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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