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不断改变位置,乐此不疲。但无论用什么方式,他在每次攀上顶峰前,总会换成背后位。他喜欢扶住方严的腰,从后面贯穿他,大幅度地晃动。
他会把胸膛贴在爱人背上,反复低吟:“严,我爱你。”
“克劳德,我也爱你。”回忆让方严眼眶湿润,他轻轻回应记忆中的爱人,露出一个虚幻的微笑。他用了大概十五分钟来抚慰自己,然后把炙热的体洒在手心,乳白的体很快被水流冲洗干净,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他有些无力地跪着,任凭温水洒在背上,被一种悲伤击溃,不能站立。
激动之后剩下的只有无止尽的失落,还有寒冷。
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居然像动物发情一样渴望克劳德,在幻想中自渎,多么可悲。
而他的小狮子心里根本没有他,只有那个人渣杰森。
“方严,站起来,你这没出息的懦夫。你得让他爱上你,而不是在这里对着幻想安慰自己!”他狠狠抽了自己两个耳光,清脆的巴掌声和疼痛让他从虚幻中回到现实。他很快站起来,发疯一样搓洗身体,胡乱抓扯头发,在浴室中嘶吼癫狂的发泄后,他回到房间睡了五个小时,直到快中午才爬起来。
“先生,他们的行李到手了,给您送过来吗?”吃午餐时,方严接到泉手下来的电话,紧接着两个高大的男人送来一堆行李。方严查看了所有的行李箱,只留下克劳德的东西,吩咐道:“把杰森的东西送回去,按计划行事。”
“遵命,先生。”来人很快离开,他则从行李箱里找到一本日记。
厚厚一本笔记,已经写得差不多了,只有很少一部分空白页,密密麻麻记录着主人的心事。
“我可爱的小东西,你还写心路历程吗?”方严会心一笑,迫不及待地打开,只见第一页上用工整的字迹写着:我尚未鸣,只是在等待,直到我的时刻来了!
下面空白的地方画了一个骑摩托车的小男子汉,在蜿蜒的山路上飞驰。
“你的时刻即将来临,你会是历史上最伟大的车手,每个人都会崇拜你。”他捧着日记本,歪在沙发上,脸上带着笑意。里面都是些生活琐事,就算在街上看到一只长得很像拖把的小狗,或者吃了一碟新鲜草莓,他也会写上整整一页。
这些生活化的语言,甚至有些幼稚的描写,让方严眉宇间的结渐渐松开。他把脸埋在日记本上,贪婪地呼吸,不放过每一次和克劳德亲近的机会,即使是间接的。
“我不该读你的日记。”看了一些后,他开始充满罪恶感:“可他太有诱惑力了,我不知道该不该继续。”
他像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忐忑,反复打开日记,又快速合上:“不,我不能再看了,这不好。”
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再次把目光投向行李箱。他把克劳德的衣服拿出来,全部铺在床上,然后虔诚地躺在上面。这是他熟悉的味道,是他爱人的气息。看来,一个人无论怎么成长,他的气息也不会改变。方严用衣服把自己裹住,仿佛他的爱人正拥抱着他,他就这样静静地躺着,心脏因为这小小的幸福而疯狂跳动。
他拥抱这些衣服,表情很祥和,但他的身体渐渐起了反应。
“该死,你就不能安静一会吗?”也许是嗅到爱人的体味,他又激动起来。明明已经发泄了一次,硬度却完全没有减少,跃跃欲试地在他手上跳动。
“你也想念克劳德吗?”他握住自己的东西,很快又胀大一圈:“我也想他,一直都想……”
他找了一件粉蓝色的T恤套在身上,把头埋在胸前。这件衣服穿过,似乎还没来得及洗,带着一点淡淡的汗味,让他很兴奋:“上帝,快让他爱上我吧,不然在这之前我绝对成变态,我还不想变怪叔叔!”
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