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从“金万福”的玻璃旋转门里出来,就被一辆拐弯轿车的车灯晃了眼。
不知道是哪个没娘养的的在饭店门口拐弯不减速还开远光灯。但当我睁开一只被泪糊了的眼,勉强看清楚车屁股上的银色徽标时,满嘴脏话瞬间怂回了肚子里,噎得我打了个嗝。
豪车啊,骂不起骂不起。
“金万福”酒店在的这片地方算是高档消费区,晚上霓虹灯争先恐后地亮着,能照亮小半边天,象征经济的繁荣。
我就在五彩斑斓的奢靡灯光里裹着羽绒服慢慢走,像是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首都的初春还是贼他妈冷,风又干又猛,刀子似的往人脸上割。我穷,毛衣还是大前年刚进京的时候买的,套在薄羽绒服里,屁用没有,让风给我吹个透心凉。
我在首都打拼了三年,至今有房有车——房是求爷爷告奶奶租来的,车是绿色环保用脚蹬的。本人一向胸无大志,从没抱怨过生活条件不好,是条得过且过的咸鱼。
前提是今天的事没有发生。
风一阵一阵忽大忽小,我许久没有打理的头发随着风乱飘。不远处大路上依旧车水马龙,忙碌到不分时间。我踩着人行道的边缘走了一阵,胃里开始反酸,腿也软得不行,想吐又不能吐,怕被罚款。
索性一屁股蹲在地上,双手环抱抵着胃部,期待乱七八糟的风能连我的难受一并带走。
鲁迅说生活就是一件操蛋的事加上另一件操蛋的事,文豪诚不欺我。我把头埋在胳膊里,胃疼,屁股也疼。
胃疼是因为刚才跟领导人喝酒,屁股疼是因为我早上被人给强奸了。
罪魁祸首是跟我合租的舍友,一附近双非一本大学的大学生,长得是真帅,但不是个东西。
昨晚那小屁孩跟人通宵没回来,今早进门带着一身酒气。我本来因为周末放假起得晚,闹钟还没响,房门倒是响了。
“谁啊......”
我不想起床,懒,被窝里太暖和。可是敲门的那畜生没完没了,一声比一声大,最后跟要砸门似的。
房东说屋里的设施不能损坏,要不然得赔他一件新的。我担心畜生把门撞坏了,从被子里爬出来,鬼一样飘去开门。
扑面而来是浓烈的酒气,差点没把我给熏萎。合租的畜生,不,小帅哥,烂泥般顺势倒下来,脑袋正好撞我下巴上,当即给我撞出了眼泪。
“我操。”我骂道,下意识把人捞住,“欸,邵珩,邵珩?”
帅哥叫邵珩,名字和人很配,长相眉目舒朗,人模人样。
邵珩趴我身上不起来,嘴里嘟嘟囔囔不知道在说什么。我想把他竖起来,他倔强地弯成一条指数函数,脑袋就靠在我胸前,酒味蹭蹭往我鼻子里钻。
我真的快吐了,想撒手把他扔地上还可惜他这张俊脸。我妈以前就说我做事优柔寡断说我早晚吃亏,我果然吃了亏。
邵珩不知道是不是隔着几根骨头几块肉知道了我内心的想法,一双手紧紧抓着我的胳膊,脚下使劲一蹬。我人瘦力气小,早晨起来还没精神,一时不查被他推在了地上,尾巴骨传来一阵疼痛。
畜生。我在心里破口大骂。
他压着我,不仅不起来,还在我身上乱蹭。我冬天睡觉不爱穿衣服,开门前随意披了件放在床边的浴袍。他用头把我的领子拱开,灼热的呼吸直接喷洒在我皮肤上。
“邵珩!”我伸手推他,“你干什么......起来!”
“......”邵珩抬起头,眼神没有焦距,好像在看我,又好像在看床。他整张脸红得厉害,脸上说不出是什么表情,不知道是痛苦还是悲伤。
他手指是凉的,手心却很热,整只手贴在我腰上的时候把我弄得一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