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黎明之前,夜最深邃的时刻,习俪珉搂着筋疲力尽昏睡过去的秦山躺在床上,他紧密地挨着秦山的身子,软下来的阴茎还堵在人家的小洞里。
他睁着眼睛,释放过后的大脑懒懒运转,却比任何时刻都要清明。
他不可抑制地回想起第一次见到秦山的时候,自然不是在会所的那次。那年他读高一,他清楚地记得,那天的太阳很大,白丝丝的柳絮飘在风里,让人鼻头发痒,秦山站在校园里长廊紫藤花架下,笑意清浅地向长廊尽头处的他招手,秦山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衬衫驻足在流动的人群里,直射的暖阳为他周身渡上一层融光,像一个美好的幻影,模糊辉煌。
等他反应过来时,腿脚早已自作主张地往前迈了两步,眼看着远处人影脸上笑意加深,一个后肩头飞撞过去的矫健少年,跑到秦山跟前,亲密无间地挽了秦山的手臂,随即两人便走远了。
唯有习俪珉,在原地停留。
他打小就是一个冷漠的人,和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甚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都谈不上有多亲厚,很少对某件事、某个人产生兴趣,不知为什么以后的很长时间里脑海里总会闪过少年惊鸿一瞥的身影,驱之不散。
可在他往后三年的高中生活里,再也没有见过那人一面,久而久之,也便忘却了。
直到那日,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由于他的一时兴起竟然在那间会所里再次遇到秦山,他一眼便认出他了,却不再怦然心动。
秦山的变化说不上大,身形仍似少年,美貌正盛;可有些东西到底是不一样了,如果说从前他是一颗未经雕琢的璀璨宝石,现在望进他的眼里,只有些许温润暗淡的光亮从灰尘下照射出来,扎在成行成列的风月人士中间,竟有种不出格的和谐。
这几年来,他应该是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人,一个人的眼神是隐藏不住过往的,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羞怯媚态,让他和其他正常男人产生极大的差别,往深处想竟有种不男不女的倒错感。
习俪珉还是要了他,甚至在上床之前让他换上了一身白衬衫,可是这样的他好像已经衬不起这种雪白的颜色了
已经有太多人在他身上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习俪珉有些洁癖,当那些情色印记被这具身体展现地淋漓尽致摆到明面上的时候,他已经不想接着做下去了,于是他把秦山扔在床上,扬长而去。
至于喝醉酒半夜闯到人屋里,还自己霸占着床,把人赶到地上睡的事,习俪珉表示完全自己不知情,不关他的事。
至于第三次,把秦山从老流氓手下救出来的事,完全是“正义感”作祟,无关其他。
把人拐进家里,则像是对路上捡到的流浪猫和流浪狗,释放出的善意。有一瞬间,他想过,如果真的任秦山自生自灭,那他可能活得还不如流浪的猫狗,他把他圈养在家里,是做了一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好事吧!
可接二连三的性事又该怎么解释?就算是变态都不会对宠物做出这种事吧!
想到这,习俪珉闭上眼睛,把脸往秦山脖颈里一埋,秦山身上散发的体味神奇的对他有一种无可替代的催眠作用,遂安心睡去。
日子在一天天的循环往复中过地飞快,眨眼间,半年的光景就过去了,秦山的生活一如往日,无波无澜。
他鲜少有能去的地方,整个世界都围着习俪珉转,白日里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像个贤惠的妻子一般,到了晚上则被那人摆弄出各种不堪的姿势,张开腿承受青年无休无止的欲望,被豢养在深闺里的脔宠一般。他胸无大志,安于现状,在他看来这样的生活也并无不好,只是几乎每晚眼睛都是哭肿的。
再说习俪珉那边,这半年多来,他一边顾着学业,一边在父亲公司里熟悉业务,他大学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