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清澈懵懂,看上去求知欲极强。
宫渝不好意思再多看他一眼,心中充斥着罪恶感。
“这是忘年恋,是不合乎常理,别人会说我不要脸,会说你鲜花插在……”
宫渝及时住口,换了句俗语,“会说好白菜都被……”
操。
“会说我老牛吃嫩草的。”
关珩听完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沉默地低下头,掩住眼底晦涩,“我知道了哥哥,我这就走。”
他模样生得好看,委屈的样子看上去比寻常人更容易被心疼,但不包括早铁了心要让他走的宫渝。
美则美矣,但年龄实在是不合适。
他想要找金丝雀,一方面是为了圆梦开荤,享受余生;而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带着金丝雀向主角攻受们证明,他对主角受确实并无想法。可这要是带个孩子去,先不说几位大佬信不信,在这之前保不准儿会被同行唾弃死。
关珩背着书包从宫渝身边经过,还没走出两步,他身后破旧的书包就哗啦一声掉在地上,背带的线尽数断掉,一本厚厚的字典砸在宫渝脚背上,痛得他抱着猫蹿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