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始

    9月,盛夏,军训。

    新生永远躲不过的噩梦。

    我上学早,17岁,上大学。

    我庆幸录取我的大学只在本校军训10天,而不是像别的学校一个月半个月住在军营。对于咸鱼本鱼来说,像我这种废物别说训半个月了,就是早睡早起不带手机这几条,就能让我心梗到无法呼吸。

    酷暑,祈雨,还有一抹蓝色军装的亮色似乎成了我对军训的所有记忆。

    只记得第一次看见他觉得他有些矮,有点傻乎乎的,还有些青涩,看起来不像是参军很长时间的军人。

    我承认,我三观跟着五官跑,初见他倒不觉得有多帅。

    他也许是太紧张了,第一次带学生军训,穿着崭新军靴的脚绊在了操场的管子上。

    我看着他一个趔趄。

    也许是北方的孩子普遍身高都挺高,那时候我身高就窜到了166,我站在排头,他带队就站在我旁边。

    他比我还要矮些,我目测应该是164?我不确定。

    “教官小心。”

    我甚至要伸出手去扶他。

    但他并没有多狼狈,似乎只是晃了晃,就站好了。

    我默默放下了伸到一半的手。

    他冲我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很青涩,还有点害羞。

    我看见他的脸颊上有些肉,一笑起来很可爱(如果一个猛男能用可爱来形容的话)。

    是因为不怎么跟女孩打交道吗,我甚至看见他脸上的红晕,不怎么明显,在他小麦色的脸庞上却意外的让我一见钟情。

    “咚!咚!咚!”

    我不知道我心脏跳动的声音是不是大得所有人都能听见。

    我只是知道,那一刻,我仿佛闻见了风的味道,看见有无数烟花炸开再归于平静。

    我甚至不记得我有没有丢人的同手同脚。

    但接下来就没有什么时间给我理清我的心思了。

    对于一个能躺着就不站着,没什么理想,只是想混吃等死提前退休的咸鱼来说,就算是训练量不大的军训也让人觉得难熬,我想念寝室的电风扇,想念奶茶店的红茶,想念我不大的床。

    但炫耀似乎是人类的通病,想在喜欢的人面前留下印象,想要他的目光看向我。我军姿站得笔直,算是我一生中军训里面不多的认真时刻。

    我直视着他便觉有风徐徐吹过,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喜欢是一件这样让人快活的事情。

    我没谈过恋爱,从小到大我对男生的分类也只有好兄弟和不是好兄弟两种。

    但是看见他,我好像开窍了一般,自己默默在男生里加了一种——我喜欢的人。

    除了身高,他几乎完美符合我对于未来伴侣的所有幻想,健壮,黑皮,不抽烟不喝酒,绅士,有美好的品格,以及最重要的我喜欢。

    我初中时就在看网文,启蒙文名字已经记不清,只记得是女尊文,男主是个猛男,职业忠犬暗卫,忠犬几乎成了我为数不多从未变过的xp。

    我后来看的文越发广泛,所有性向都有涉猎,但是无论怎样,我喜欢的无一例外,都是高大健壮的男性。

    我只想看他们雌伏,后来发现,哦,这叫第四爱。

    到了大学,我完完全全知道我自己和别人不同,我甚至一度踌躇自卑。

    他出现在我十七岁的夏天,我本以为这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暗恋。

    他甚至不敢用手碰女同学,只是用本夹去托着我们的胳膊,去一个个纠正我们的军姿。

    我渴望和他说话,甚至渴望他能注意到我。虽然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他不小心碰到女同学还会脸红,这是我朋友小a跟我说的。我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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