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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炎盛夏,他仍旧穿着长袖长裤,只为遮盖住身上触目惊心的伤痕,不让女生担心。

    但不谙世事的少女,看到他嘴角微小得被他自己都忽略了的伤口后,还是大呼小叫,拽着他去药店买药,小心翼翼帮他处理。

    末了千叮咛万嘱咐,以后不能再跟别人打架,无论怎样,都要爱惜自己的身体。

    小姑娘担心又郑重的模样,清晰印在回忆里,恍若昨日。

    不是说,不管怎么样,都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吗?

    男人的嗓音低沉,情绪莫辨。

    这句低声轻喃让叶栀之浑身一震,手腕处凸起的伤疤,被人用柔软的指腹轻轻摩挲,好似想用这种温柔的方式将那些伤痛抚平。

    可是太晚了,伤口能愈合,疤痕却永远都消除不了。

    就像一些突然消失的人,即使后来再出现了,也太晚了。

    叶栀之狠狠使劲,将自己的手从他掌心里挣脱出。

    虽然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她假装不记得往事,扬起下巴,语气不屑:不过,还轮不到你教育我。

    江逆盯着她半晌,女人苍白的脸上写着陌生的轻蔑,那双形状漂亮的凤眼没有焦距,也没有任何情感。

    他垂下长睫,眸光黯淡了几寸。

    只是片刻,他又重新牵出笑容,好似什么都未发生,又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大小姐这么聪明,不需要被教育,只是大小姐考虑清楚了吗?

    他绕回原来的话题,继续轻飘飘地火上浇油:是想缺席晚宴,从此多个缩头乌龟的外号,还是想坐着轮椅出席,让所有人都轻易俯视你?

    话音落下,叶宅便又响起愤怒的女声。

    江逆!你!给!我!滚!

    干活的佣人们闻声头也没抬,都见怪不怪了。

    **

    叶栀之并不是不能走路,只是不愿意下地走路。她不怕磕碰,不怕摔跤,只怕自己抹黑走路的狼狈模样被别人瞧见。

    离晚宴还有五天,叶栀之却在家里这么熟悉的环境里走路都困难。练习走路的时候,她不准佣人们围观,把佣人们轰出了屋子,如果可以,她连江逆都要赶走。

    当然,赶走江逆,是不可能的事。要不然,她现在也不会如此狼狈。

    又一次因为磕到椅子而差点绊倒,叶栀之赌气把椅子给推出去,命令道:把这椅子给我扔了。

    好。

    叶栀之没想到江逆竟答应得如此痛快,但对方的下一句果然又是让她火冒三丈。

    大小姐以后真的要站着用餐吗?

    男人低沉的嗓音里裹着调侃的笑意。

    叶栀之气得磨牙:滚!

    经常生气对身体可不好,江逆勾着唇,将手里的东西交到叶栀之手里:大小姐不如试试这个。

    叶栀之拿到那东西,摸了摸,便知道是什么。

    是盲杖。

    盲人需要的东西。

    叶栀之把手杖扔在地上,冷声拒绝:我不需要。

    她不需要这种东西,这种东西

    如果用了,那就真的承认她是个需要依靠工具才能生活的盲人了。

    这无疑是在践踏她的骄傲。

    江逆很好脾气地捡起折叠手杖,拖着悠长的尾音,语气颇为遗憾:原本想把这个送给大小姐,方便打人,看谁不顺眼就去抽谁,省了生闷气的郁闷。

    叶栀之微怔,没想到他把这东西给自己,竟是这个目的,而且听起来似乎确实很有道理。

    不过,即使有道理,骄傲的叶大小姐也不会轻易承认。

    她抬起下巴,为自己辩解:我才不是暴力的人。

    所以我要庆幸自己躲过一劫,江逆眉眼轻抬,语气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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