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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陶朱虽然很好,与他家世武功相当,是很完美的妻子人选,却有一个致命缺点,便是喜欢与人切磋武功,而且若是打上瘾,就会不死不休。

    当年十四岁的裴宁一在午夜惊醒,却瞧见自己的情人拎着一把匕首比在他的脖颈处,目露凶光,吐出一缕寒气:“......我们来比比谁的刀更快吧。”

    按理来说,面对这种情况,没当场尿裤子已经算得上是英豪。

    然后他们就掰了。

    裴宁一临走前朝我恭敬地拱手,似乎是觉得我是个狠人,我也这般想。

    而我与她成亲,并不是心理变态到争着做活靶子,而是真心看中这个人,无论她是不是哪一点与那个谁很像,无论她姓甚名谁是那一门派的传人,这都不重要。

    是她来的时机巧,也是我喜欢的类型,这样就够了。

    所以说,感情最要紧的是出现的时机,很多人,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便只能成为过往。

    我没什么遗憾的,现在这样也很好,我的夙愿已成,以后那个人怎么样,都和我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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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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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 番外6 万丈峰日常

    “开饭了开饭了开饭了!”

    阿九抱着一个大锣鼓,漫山遍野地走来逛去,每瞧见一个同门,就大声在人耳朵边嚷嚷:“今天师父下厨!速归速归!”

    而这帮同门呢,一听是师父他老人家下厨,一个个突然都丧失了斗志,失去了人生理想,也没有了前进的动力,恨不得化身蜗牛,用爬的回饭堂。

    万丈峰上没人喜欢师父。

    师父脸上霸着好几条长长的疤痕,又蓄了不长不短的胡茬,正眼瞧人时目露凶光,嘴角向下死垂,似乎生来一副凶神恶煞的苦情相,谁敢在他面前造次。

    就这,大师兄还说,师父年轻时候一定是个帅哥。山上人一直听他的话,唯有这句,一概不信。

    二师兄虽说带头不喜欢师父,也饱受他的折磨,不知把藏在枕头下的娃娃用针穿了几个来回,但私下里依然很维护他:“你们都是被师父捡回来的孤儿,别的不说,起码这养育之恩,就得还一辈子。”

    一大圈人唉声叹气,似乎提前看到了自己人生道路的尽头,有人发愁发狠了就说:“唉,能不能让师父掉进粪坑一次,让我捞他一回,互相抵消这恩情呢?”

    这话不知怎么的竟传到师父的耳朵里,据说师父十分感动,后来那个说话的就被罚倒立走路足足三个月。

    按理来说,万丈峰上自打二师兄学会做饭之后,私下里全员投票,沈云开众望所归,于是一直由他掌勺,风雨无阻了好些年。

    怎么今日就改为了师父做饭呢?

    师父一言不发冷着脸,为坐在饭堂里的徒儿们盛饭,不知为何,这些娃娃们脸色都铁青无比,看着面前的‘美味佳肴’,沉默着,整个饭堂的气氛好似停尸间,大夏天居然显得有些阴冷。

    二师兄与大师兄站在门口,一左一右穿红戴绿,一个脸色青紫一个脸色煞白,目光好似看淡人事的老僧,以一种‘欢迎光临’的姿势,迎接着每一个进门的师弟师妹。

    原因无他,只有这两人一贯之所为:斗法。

    大师兄从前最喜欢练剑,对蛊毒一向不怎么热衷,见着人就喜欢比试,曾一人打十二个不落下风。却有一回不慎将二师兄从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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