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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安定邦看着这个人参,品相极好,须短黄身,又是种在山上的,说是野山参也不为过,制成药后,想必送给台长也拿得出手的。

    安定邦微微赞叹,拿出布包,小心翼翼的将人参放进去。

    乔花宁也一口气掘了三根出来,对着安定邦说:“这下可相信了?你女儿可聪明着呢。嘿嘿。”

    安定邦对着乔花宁竖起了大拇指说:“我女儿真是世界上最能干的人,连人参这么难种的东西,你都能种出来。”

    不过,安定邦说的也没错,人参确实非常难种,不是专业的人士,也要非常娴熟的农民才能种出来。

    没有适宜的温度湿度土壤,都容易让人参长不成,更何况生长周期也长,半路上死的就更多了。

    药性难得是人参的一个特点,难以种植也是人参的另一个价格高的原因。

    所以即便安定邦挖出了一个坑,对其他坑里的人参长势也不抱太大希望。

    安定邦安慰乔花宁说:“我女儿真厉害,不过能种出来几只已经很棒了。”

    乔花宁听出来他的意思,没有多余的解释,冲着他呲着牙笑的笑:“爸爸快别说话,赶紧继续挖吧,妈在车里估计等我们等急了。”

    也是,时间也不早。

    安定邦将外套脱,弯腰又挖出了一个完整的人参,心里微微惊,接着,一只又一只黄胖的人参在他手里跃出来,渐渐的,他内心不平静。

    他不信邪,从这片田走到了对面的那边,从斜对角开始,手底下的人参,也照样一个接着一个的出现,他有些恍惚的拿着人参,对着灯光翻来覆去的检查,就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就是人参啊!

    安定邦回头看一下整整一筐子堆在一起的胖人参,显得有些慌,他一开始还拿着绒布包裹着人参,后来就堆在田边,现在连筐子都装不下了。

    安定邦之前有幸见到一颗两百年的人参,那个老人祖上是做大官的,以前遭难时,深藏在家里的砖块里,后来房子倒了,他们流离失所多少年以后,才回来发出了这枚百年的人参。

    安定邦曾经有幸闻过,也尝过一根胡须,那清香的味道,以及带来的后劲,让安定邦记了很多年。

    百年的人参,以前是要送到宫里去的,只有顶尖的那批人才能享用。

    而安定帮低头看这里的人参,这里的每一个,外形都足够媲美百年人参的外形,即便不用去切开看,隔着外皮,也能闻到人参带着特有的清苦味,闻一闻,就感觉脑子瞬间清晰很多长途开车带来的疲惫感瞬间清扫干净。

    这都不像是人参。

    ……这是宝贝呀!

    安定邦心里的惊叹如海浪般涌来上,激动的连后背都有些发麻。

    任谁到一堆金银财宝放在面前,头发丝都会感觉到麻麻的。

    更何况安定邦知道他们的药性,他在脑子里已经将人参的几百种用法想象出来了,完美运用,能最大发挥人参的药性,给工厂带来最大的利益。

    如果早点有人参,他们厂早就壮大起来了,何至于被罗朝阳耍来耍去的。

    这个女儿不简单啊。

    安定邦像是第一次认识乔花宁一样,觉得乔花宁有点陌生,也有点熟悉熟悉,乔花宁实在太能干了,超出了一般同龄人,让人觉得害怕。

    乔花宁仿佛察觉到安定邦的心思,此时回头,拎着手电筒走过去说:“爸,你怎么在偷懒呢,你看我都挖了两筐子了,你才干了这么一点。”

    乔花宁将头发扎起来,露出饱满的额头和一双清润润的眼睛,这双眼睛酷似妻子安梅玉。

    安定邦回神,小乔就是他们的孩子,是他们最亲的人,怎么会让人觉得害怕呢?

    安定邦摇了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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