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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末世大佬回古代 作者:钢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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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啤酒度数不高,而且自家酿的,小麦味很浓,林秋喝了一口便喜欢上了,俩个人就着冰啤酒在庭院里吃炸薯条炸鸡,又舒服又畅快。

    炸薯条酥脆,蘸着番茄酱吃又是另外一种风味;炸鸡外面的面包糠炸得又脆又香,咬一口,裹在里面的肉汁流出,里面的鸡肉保持着肉质的鲜嫩和美味,一口咬下去口感层次丰富,实在是好吃极了。

    秦深不想让别人知道啤酒也属于酿造酒,干脆起了个“麦饮”的名字,就放在酒肆旁边的小吃店配着卖。

    炸薯条、炸鸡做起来都简单易学,但是炸鸡的腌料是秦深自己调配的,还加入了一点辣椒,裹在外面的面包糠也是秦深自己炒制的,所以即使是想要学,估计也没有这么容易;炸薯条秦深更是有技巧,切好的薯条不仅要过水、焯水、还要冻上几个小时再炸才会酥脆。

    秦深放在店里的都是自己已经加工过的原材料,自然也不怕别人偷师,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买了人去店里做事——他如今手上有钱了,不再扣扣嗖嗖的请人,而是干脆花钱买下来,这样干活的人既忠心又能干,不怕他们跑了。

    炸薯条和炸鸡,再配上冰凉的啤酒,很快秦深的这家店又成了镇上新的潮流。

    镇上读书的孩子,下了学都想去买上一包薯条边吃边回家,一大包薯条可以吃个半饱,才五个铜板,镇上能读书的孩子都不缺钱,都愿意买点薯条回家。

    再有钱一些的,就愿意买上一对炸鸡翅或者是一个炸鸡腿,十文钱便能吃上喷香的肉。

    至于套餐,想要喝“麦饮”的人,则必须购买一个套餐才能配上,而且“麦饮”里面加了酒,小孩子便不能喝,只有成年人才能过来买。

    一个套餐要三十个铜板,小孩子大多舍不得,只有爹娘带着的时候才会闹着要买,秦深也安排了说辞,言是“麦饮”里面加了酒,孩子喝了不好,让父母不给孩子喝。

    用大油炸出来的东西就是喷香,多少人都败在了炸物的手里,每天闻着了就会忍不住进去买一些来吃,给家里添个菜或是给孩子们添个零嘴儿,还有麦饮可以喝,大夏天的,喝一口麦饮别提多爽快了。

    这下,就有许多本来爱喝烧酒的人,路过就会顺便买一些炸物回去吃,无论是自己下酒还是给孩子们解解馋都是极好的。

    也有那些不爱喝烧酒只爱喝麦饮的,毕竟麦饮冰冰凉凉,喝起来极爽快,便只得买上一个套餐了。

    秦深三个店铺是轮流挣钱,夏天炸物、麦饮、凉面卖得好,冬天火锅套餐、烧酒卖得好,一年四季都是他家的生意,可谓是一点儿也没有少挣。

    更何况还有兴盛酒楼这个大客户,来一单生意直接就是上千两银子到手,生意起来了,秦深是数钱数到手抽筋。

    第五十三章

    嘤嘤百日的时候,秦深和林秋都忙于生意,便只简简单单地一家人吃了顿饭,给嘤嘤打了一对金铃铛手镯一对金铃铛脚镯,便就这样过去了。

    嘤嘤对手上脚上多出来的新东西十分喜欢,小铃铛的设计很巧妙,如果是普通的动作,铃铛是不会响的,只有嘤嘤用力晃动自己的小手小脚时才会叮当作响。

    嘤嘤每天起床后,都要先伸胳膊伸腿儿地弹蹬半天,把自己逗得咯咯咯咯笑。

    秦深挣了钱之后陆陆续续又买了好几个铺子,基本都在繁华的路段,每个铺子都收起了租子,每个月靠租金都能过上躺着数钱的日子。

    镇上因为秦深的几个店铺而变得知名,许多别的镇上的人为了来他们镇买酒,因此知道了这个镇,经济也越来越繁华。

    甚至成为了几个镇中最为繁华最为中心的地带,秦深手头的资产突然变得值钱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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