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你咬我,我咬他,互咬一通全部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

    长河街道派出所,审讯室内。



    曹杰耷拉着肩膀坐在审讯椅上,脸色难看的好像刚吃了一只死苍蝇。



    他怎么都没想到,这火烧来烧去,居然烧到自己头上了。



    “怎么样曹经理,有什么想说的吗?”



    “现在我给你机会,希望你能够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老林目光沉凝的盯着曹杰,沉声开口。



    曹杰深吸一口气,一脸无辜的说道:“林警官,我真不知道你想让我说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有什么问题要交代的。”



    “我给你一次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老林双眼微眯,“曹杰,你觉得如果没有证据,我会随便请你回来?”



    



    曹杰咽了口唾沫。



    别看他表面好像挺镇定,实际上内心慌得一批。



    在他之前,有八个人被传唤回来协助调查,那八个人里面,有好几个都跟曹杰有些见不得人的往来。



    谁知道那帮蠢货有没有乱咬人!



    但……



    也有可能是警察在诈!



    曹杰看过很多刑侦片、警匪片,知道警察在审讯的时候,经常会运用各种套路、话术去诈唬嫌疑人。



    以此来让他们露出破绽。



    实际上警方根本没有丝毫证据。



    这时候要是沉不住气,可就正中警方的下怀,亲手把自己给坑进去了。



    “我没什么好说的,我有权保持沉默,在律师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曹杰一扭头,闭上了眼。



    “呵呵……”



    老林和身旁记笔录的小陈相视一笑,随后说道:“曹杰啊曹杰,你是不是港片看多了?”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规定被询问人有沉默权。”



    “相反,在刑事桉件中,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



    老林勐地一拍桌子,提高声音道:“曹杰!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你还是执迷不悟,到最后上了法庭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曹杰身体一哆嗦,眼神惶恐不安的看向老林。



    这下他真的有点坐不住了。



    “我,我说,我都说……”



    经过了一番心理斗争之后,曹杰最终还是撂了。



    交代了他是如何收受贿赂,给部分4S店员工违法创收大开方便之门,甚至有些事情里面,是直接参与分成的。



    除此之外,曹杰还利用职务之便,私下贪墨了4S店里不少的汽车零部件以及汽车养护用品。



    前者,是受贿罪。



    后者,是职务侵占罪。



    可能有人会以为,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才会成立受贿罪。



    其实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因为有一种受贿罪叫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至于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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