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将纸和笔扔在了她面前的地上,穿着长筒皮靴的脚踩上了齐璨刚划伤的右手,居高临下地看她不识字啊,来,写几个字我看看!
话音落下,他将脚抬开,让齐璨可以去拿起笔。
齐璨疼到哆哆嗦嗦的手,颤抖着拿起了笔,即使疼痛难忍,但齐璨还不忘在细节处注意着些,正确的握笔姿势是笔靠在中指处,她却将笔靠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
被踩了一脚,尘土和鲜血混杂在一起的手,拿笔都拿不稳,在纸上照着那几个字,像在描图画一样,寻常人写字那叫写,但齐璨写起字来一看就是在照着画,凑笔画硬生生凑出一个字来。
等到写完了,刘长如蹲下身拿起她写的纸,仔细观察着那几个硕大丑陋的字体,然后揉作一团扔到了一旁可是孙小姐啊,之前可是有黄包车夫指认说是你去过文报的报社,你这是去做什么呢?
默默收回手,用另一只完好的手护住它,齐璨真假参半地说出来自己应该经历过的真相。
之前听花汇厅的姐儿告诉我,之前在南城和我交好过的姐儿上报纸了,我就想着去文报,叫人读文章给我听。齐璨的嗓音顿了顿,低垂着头,一副示弱的姿态但文报的人,都瞧不上我是花汇厅出来的歌女,没人理会我。
我也就只能悻悻地离开了。
刘长如目光落在了齐璨那截雪白的脖颈上,还有她耳垂上摇晃的红玛瑙耳坠,白的纯粹,红的明艳。
叙述完的齐璨抬眼去看他,却看到了刘长如那双三白眼里不该有的情绪,那种有如毒蛇盯上猎物的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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