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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当然只是随口糊弄沈清棠的,他是小花妖,本来也不需要睡觉,真要体力不济其实也是得回到本体海棠花中才能休息,像凡人那样睡个觉对他来说是没什么用的。

    男人却很在意这个,每日晨昏定省、一日三餐,作息尤其规律。沈清棠便也跟着他学做一个“人”。

    后来是怎么睡着的呢,好像是男人给他唱了一首歌谣。唱的什么沈清棠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男人的嗓音沉缓动听、有种让人的心跟着静下来的神奇力量,听着听着他忽然就困了。

    第二天两人起了个大早,从落霞山一路往东走,两个时辰后终于到了那座城镇。

    赶路的时间其实是漫长又无聊的,但因为沈清棠是头一次出远门,看什么都新鲜,摘一朵花、逗一逗鸟、蹦蹦跳跳着在男人跟前耍一个鬼脸……旁人或许觉得无聊枯燥的一段时间,于他们二人而言却是倏忽而过。

    作者有话说:

    陆总:立个flag,死都不松手。

    沈秘书:那我走???

    第59章

    那个城镇远离皇城,面积不大、人口也不多,但恰好会在春三月举办祈愿灯会,两人正巧赶上了这段时间。

    集市上人来人往,到处都是小贩的吆喝叫卖声,沈清棠从男人那里得了个钱袋,用着男人之前教他的那些方法,自己跑去买了菜包、糖葫芦、山药卷、板栗酥、盐渍花生米……边走边吃个不停。

    同样的东西他也给男人准备了一份,但男人不吃,这些东西便悉数落进了沈清棠的肚子里。

    男人笑他:“小花妖的肚子可真是个无底洞,换做旁人不知道的,定要以为你是那松鼠成精。”

    沈清棠糕点渣还沾在嘴巴上,闻言也不恼,嬉皮笑脸地问男人:“那你是喜欢海棠花呀还是小松鼠呀?”

    这句话的潜台词当然是:“那你是喜欢我呀还是喜欢那臭松鼠?”但沈清棠脸皮薄,没好意思这么直接,只能委婉地发问。

    男人故意不答,只是笑。笑得沈清棠很是气恼,把人丢在身后自己跑了。

    奇怪的是,不管沈清棠跑快跑慢,男人总能不远不近维持着落后他数步的距离跟着。可其实他的步调就没变过,始终是那派沉稳、闲散的模样。

    沈清棠那时候到底仍只是一只刚修炼出人形没多久的小妖,离开自己本体太远或者太久都会受影响,因此到了下午时他就开始体力不支,蔫蔫巴巴地走不动道了。

    男人知晓他的情况,把人拎过来,往他嘴巴里塞自己的食指:“咬。”

    沈清棠当然不会咬。他本来就不希望男人再每天挤血给他的海棠花,现在就更不可能这么直接的喝男人的血。

    这算什么呀,他可不是那种吸人精魄鲜血的坏妖。

    可男人才不会跟他多僵持,见他不肯主动咬,二话没多说便自己将手指咬破了,把那点血抹在沈清棠的嘴唇上。

    “你、你你你你……”沈清棠妖都傻了。

    血不血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男人的食指刚才还在他嘴里咬着,结果擦都不擦又塞进了自己嘴里,这不是、这不是……

    沈清棠的脸瞬间红成了煮熟的虾米,恼羞成怒:“你不要脸!”你们神仙都这么不讲究的么?!

    男人被他一句不要脸砸懵了,往日总是古井无波的脸上难得显出一点疑惑:“什么?”

    沈清棠却是不再理他了,得了体力的小妖底气十足,蹭蹭蹭就跑了。

    两人在一家食肆用了晚饭,之后去隔壁茶楼看了场皮影戏,沈清棠全程都瞪着眼睛、看得目不转睛。

    皮影戏结束了他还呆呆坐着,回不过神来。直到男人合上自己的手掌,借着昏黄的灯光将手掌的影子投在旁边的墙壁上,伸出“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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