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

    现在王妃的地位水涨船高,府上又有朝廷的人在这里,不知道凛王还敢不敢这样做。

    云煜稍微提醒了云尧一下:“最近家里有客人,父王这段时间对你的态度不如从前,你就算想挑事,也该选个合适的时机。”

    云尧咬了一下嘴唇:“我当然知道。”

    云缓带着枇杷回到了住处。

    楚家这次送来的枇杷很新鲜,不仅个头很大,而且皮薄核小,鲜嫩的果肉入口即化,云缓从未吃过这么甜的枇杷。

    晚膳后云缓沐浴更衣,他在浴桶里泡了太久,热气蒸得他浑身发热,更衣过后,云缓不自觉的坐在桌子前面,顺手拿了一个枇杷剥皮吃掉。

    这个时候,门被人推开了,连锋从外面走了进来。

    云缓用帕子擦一擦手指:“你回来啦?”

    “今天有一点事情。”连锋道,“在吃什么?”

    “枇杷。”云缓又拿了一个,“母妃给我的,你要不要尝尝?”

    连锋并没有接过来,只是半跪在云缓面前:“这个怎么吃?”

    云缓想了一下。

    或许连锋也没有见过枇杷,自然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去吃。

    他把表皮一点一点的剥开,新鲜果肉露出,云缓送到连锋唇边:“就这样,直接咬着吃,里面有个核,不要把它吃掉。”

    连锋低头咬上去。

    云缓“啊”了一声:“你咬到我手指了。”

    连锋狭长的眸看着云缓:“抱歉。”

    虽然听不出连锋有任何抱歉的心思,但云缓亦不在乎这些细枝末节,他把另一边果肉送到连锋面前:“没事,不太疼。是不是很甜?”

    “很甜。”

    云缓把果核放在盘子里,拿了湿帕子一根一根擦净手指上的汁液。

    手指虽然擦净了,依旧带有很清淡的果香。

    连锋握住了云缓的手心,抚摸被咬到的那根食指。

    云缓不常骑马,也没有习过武,他的手指细腻得不像话,指腹上留着一点很淡的齿痕,或许用不了半个时辰,这点齿痕就会完全消失。

    云缓垂眸看着连锋。

    尽管连锋看起来是一个冷情冷性的人,但他做的很多事情都很温柔。

    连锋手上稍微用了一点力气:“小公子为什么总是在看我?”

    “不要叫我小公子。”云缓道,“我只是在想,倘若不在这里,你会是什么样子。”

    连锋挑眉:“嗯?”

    云缓总是忍不住幻想未曾发生过的事情。假如两人都不在这个朝代,连锋会是什么模样?

    有可能是不苟言笑的酷哥,身高腿长八块腹肌,大学里很受欢迎的那种篮球队队长,不必寄人篱下,可以依靠自己努力过上很好的生活。

    云缓天真的道:“你有没有感觉,整个王府死气沉沉,虽然大家都好好的活着,但没有一个人真正开心。如果我们都不在这个朝代,而在很久很久以后,或许每个人都很开心,都能做真正想做的事情。”

    连锋揉了揉云缓的脑袋:“你想太多了,思考太多会耗费你的心神。”

    云缓眨了眨眼睛。

    连锋一直都知道云缓生得很好看,只是很多时候,因为两人之间的年龄差距,他更多是把云缓当成未长开的漂亮少年。

    对这样漂亮又这样稚嫩娇弱的云缓生出过多的情--欲想法是不应该的事情。

    所以当云缓用这么干净的眼神注视连锋时,连锋偶尔会生出些许既怜惜又罪恶的念头,既想捧在心口,又想狠狠磋磨。

    云缓脑袋蹭蹭连锋的掌心。

    整个王府中他最最喜欢的便是王妃和连锋。王妃是他母亲,不计回报的爱他,连锋是他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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