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

    少年利落地拆开了墨条,加了一杓水,然后在砚台上以推磨法开始研墨。

    “迟…迟哥。”

    “下去吧,我来。”

    “好嘞!”段桥如临大赦,赶紧脚底抹油下了台。

    苏渺没想到他会上来,有些不知所措。

    迟鹰加了适量清水,修长骨感的指尖稳稳地拿着墨条,细细地研墨着,宛如红袖添香般、举止优雅。

    台下的女生们呼吸都要停滞了。

    苏渺拿起了那枚缠了绷带的旧狼毫笔,沾染墨汁,落笔前,她深深地呼吸着,平静着紧张的心绪。

    不知道能不能写好,她一向没什么自信,也从来没有登台表演过节目,从没获得过荣誉和奖杯和…别人的认可。

    迟鹰淡如轻烟的黑眸轻描淡写地扫了她一眼:“需要换我来?”

    苏渺心头一松,惊喜地问:“你愿意吗?我帮你研墨!”

    “逗你玩,自己写,这是属于你的舞台。”

    “……”

    这种时候,还能开玩笑,也只有迟鹰了。

    苏渺定了定心绪,正要落笔,忽然间,台后传来了浑厚的古琴乐曲。

    苏渺回头,看到秦斯阳如约地出现在了舞台背景旁。

    一袭白衣如雪,纤细颀长的指尖灵活地拨弄着琴弦,时而舒缓时而急促,弹奏着那一支熟悉的《平沙落雁》。

    迟鹰冷冷一笑,知道秦斯阳看到他上台了,不可能还坐得住。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快写,时间不多了。”

    苏渺不再多想,伴随着舒缓的古琴曲,认认真真地在卷轴上书写着——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

    一切,如诗如画地进行着。

    至少和刚刚段桥冷笑话的死亡现场比起来,现场的这一副画面,就要优雅美好太多了。

    同学们望着画面正中间那位从容不迫、舒徐写字的女孩。

    她穿着一件嫣红的连衣裙,对襟收腰,勾勒着她妙曼的线条,舞台高射灯光照耀着她,正红色配衬着她冷白如雪的肌肤,清冷中透着几分惊采绝艳之感。

    不知道她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银河系,居然能让秦斯阳和迟鹰两位嘉淇私高最受欢迎的校草男神陪衬在侧,一个为她弹琴,一个帮她研墨。

    苏渺不知道观众心里翻涌的强烈浪潮,她所有的心绪都置于笔端,一笔一画,一钩一捺。

    不管未来如何,至少这一刻,她终于鼓足勇气、走出了被晦暗所遮蔽的安全区,来到了万众瞩目的聚光灯下。

    她喜欢红色,它代表的是昂扬、盛放、是鲜活的青春和蓬勃的生命力。

    也象征着勇气。

    迟鹰一边研墨,视线落在身畔女孩流丽的长袖上…

    这惊艳的一笔一画,描在他眼底,酿成一抹镂心刻骨的朱砂红。

    这一刻,他愿意奉上自己全部的骄傲,为她加冕。

    智能

    一曲《平沙落雁》终了, 时间掐算得正好。

    苏渺的最后一个字,也在古琴浑厚悠然的余韵中,落笔完成了。

    秦斯阳的古琴余音绕梁, 单独演出都算是需要买票的音乐会级别。

    这一次作为苏渺书法演出的背景音乐陪衬,绝佳的视听效果, 可想而知。

    迟鹰全程添水研墨, 使得墨质的浓度和色泽保持最佳的状态,这是苏渺以前使用墨水所无法达到的状态。

    很显然, 这一幅字是苏渺临摹过百余遍《兰亭集序》之后、最完美的一次书写了。

    她写完之后,下意识地望向了迟鹰, 想要从他的眼神里得到一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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