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

    他一直都是这个性格,不想说的话,不想做的事,别人再逼也没有用。

    许百惠往他身边一坐,硬的不行来软的,眉头微微放松:“阿恪,我是不是跟你说过,喝酒可以,但是要适当喝。”

    殷恪无声地受了她的关心,幅度很小地点头,语气淡且温和:“我没喝多少,今天有点意外,下次会注意的。”

    得了这句话,许百惠不敢放心,但也算满意了,闭着眼睛休息了一会,又想起什么事:“你和谢二爷什么时候这么熟了。”

    殷恪算是发现了,所有人知道他和谢云初认识之后,总要问上一嘴。

    他揉了揉眉心,十分好心地纠正了许百惠的措辞:“不算熟,算上酒局那次,一共见了三次。”

    许百惠:“……”

    四天见了三次面,然后跟她说不熟。

    对方都熟得给你送医院来了!

    年轻人的事她也不便追问,许大经纪人对手底的艺人交什么朋友是不会插任何手的,但……她迟疑了一下,凑到殷恪身侧,略带质疑地问他:“你没打算跟他谈恋爱吧。”

    殷恪生着病,状态还很差,本来昏沉得快要睡着了,被许百惠问的一愣。

    他讶异地看了一眼许百惠,琢磨了一下措辞,慢吞吞地回应:“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会喜欢一个不务正业的富二代?”

    他和谢云初很熟吗?

    富二代三个字刚说完,鼻尖传来了好闻的淡淡香水味,留驻了一会。

    殷恪意识到什么,把头转回去,一个穿着艳丽的女孩正隔了三米盯着他看。

    “你是殷恪吗?”见他往自己这里看,女孩不太确定地问道,她大而漂亮的眼里是惊喜和意外。

    “啊……”殷恪第一次被认出来,还是在酒店这种场合,怔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对,我是。”

    “你本人比网上还好看!”女孩激动地放下背包,在里面摸了半天,从犄角旮旯摸出一支笔,眼睛亮亮地递给殷恪,“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语毕,她可能是觉得自己措辞不太礼貌,抱着粉色的双肩包颠三倒四地说:“我喜欢你两年了,你的超话我每天都签到,已经签了六百多天了。”

    殷恪的超话,是两年前的经纪人帮忙建的,一共三百八十九个粉丝。

    除去一半已经不用微博的僵尸号和随手关注的人,剩下每天签到的,不过二十几个。

    进圈三年,殷恪第一次离自己的粉丝这么近。

    他啊,十八线小糊咖,一共拍了三年戏,两年都在被雪藏的状态中,日常的通告寥寥无几,最惨的一部剧被压了两年还没有上,居然真的有人默默喜欢了他两年。

    他心下一动,偷看了眼许百惠。

    以前的经纪人是不允许他私下里签名的。

    许百惠其实也不该同意的。

    青年没什么反应,但是表情却是温柔的,他朝着粉丝微笑,眼睛像盛了细碎的星星。

    他平日除了工作就是一个人待着,许百惠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放松的样子。

    经纪人的心终究还是软了,反正自家的艺人也就那几个死忠粉,签个名算了。

    于是她绷着下巴点了点头。

    殷恪的注意力一直在经纪人那里,得到了首肯,怕经纪人反悔一样,飞快接过小姑娘手里的笔,专注地看向姑娘的眼睛,长睫如鸦羽:“签在哪里?”

    小姑娘来医院做检查,能摸出支笔就不错了,哪还能找到纸,手足无措地四下翻找了一下,实在没有办法,小心翼翼地递上自己的病历本:“我只有这个了……”

    经纪人看不下去,她包里有殷恪的照片,是《逢春》的定妆照,剧组给她寄了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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