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女人都喜欢听男人的情话、以及表现出来的专一和忠诚,哪怕心里清楚,像他这样的男人,并没有多少深情。

    车子穿过南北大桥西侧,进入了故呈大道,一盏盏昏黄的路灯如同疾驰而过的光影,齐刷刷的在车里闪现而过;远处的海景与岸边的灯光融为一体,化作绝美的冬日宴景;好美,美得跟三年前一样,同样是冬日,同样是年底,他们还未曾分手,未曾闹得这般僵硬,死不往来。

    最终,车子停在了故呈大道东侧的位置等红绿灯,刹车一停,她就睁开双眼,装作微醺模样,说道:“我就在这下车吧。”

    说着便推开车门,强烈的冷风如刺骨的霜剑,吹起她的长发和裙摆的同时,也刮疼了她的脸颊和手臂。

    “等等。”阚静仪摇下车窗,把大衣递给她,“清杳,这么冷的天,你穿着吧,别冻着。”

    宋清杳没回答,她的注意力全都被她手上那枚被路灯闪耀得极亮的戒指吸走目光——那是一枚极品抹谷鸽血红镶嵌的钻石戒指,看设计和做工,应该是出自设计师sylvia的作品。

    而这位设计师,主做婚戒。

    她接过了那件大衣,艰难的穿上后,努力的露出笑容,“谢谢,一下子不冷了。”

    故呈大道往里走,便是京市有名的西村(城中村),位于光明区东侧,汇集了五湖四海来此打工的人,人口数量庞大,房屋建筑密集,有着‘京市港城’的雅称,实际上就是民建房。

    风雪渐停,一盏盏路灯打在地上,她裹着大衣,踩着高跟鞋,踉踉跄跄的往里走,走一段就必须停一段才能维持基本的意识,绕过怀庆巷子口,顺着往里走个七八米,就到了她住的地方。

    地方很小,轻轻推开门就是个堆满杂物的小院子,西侧有间房,门虚掩着,用手一推,屋内一片漆黑,只有旁边的小窗户透了点路灯的光进来,勉强可视物。

    环顾一周,最终在墙角发现了个人影。

    走近一看,那人蹲在角落,双手抱着膝盖,嘴里喃喃自语,摆在面前的饭菜也未动分毫。

    她微微皱起眉头,蹲下身来,舀了口饭菜递到那人嘴边。

    尝试了几次,对方都不吃,要么紧紧闭着嘴,要么就把头扭到一边。

    几番下来,她也累了,干脆把勺子扔进了碗里,起身走到院子接水。

    天气太冷,水龙头被冻住,水淅沥沥的往下流,流的很慢。

    身子微微往前倾,就能透过泛起波澜的水面看见轮廓的倒影。

    那是一张美艳得不可方物的脸。

    沈明衿也这么夸过她,说她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人。

    最美的女人……

    她深色恍惚的用手指沾了沾水面,那平静的水,很快因为她的拨动而泛起淡淡的涟漪。

    十几分钟后,接满了大半盆的水往里走,走到里面便拿起毛巾浸湿,转身走到黑暗处,替那人擦手擦脸。

    “妈,你不吃饭的话,晚上会饿。”她擦拭着她的手,低语呢喃,“我也困,你要是饿了,我没法管你。”

    母亲没回答,反而是对她擦拭的毛巾起了点兴致,另外一只手拽着毛巾,刻意与她作对般,死活不肯动手。

    看着她的举动,宋清杳的神色晃了晃。

    自从父亲跳楼自杀后,母亲就疯了,偶尔能恢复,但大半的时间都在发疯。

    吃饭发疯、擦脸发疯、就连睡觉都在发疯;好像没有一刻是消停的。

    她拽着毛巾的另外一头,咬着牙说:“松手!”

    越是这么说,母亲就拽得越紧。

    怒火在顷刻之间爆发,她忍无可忍的将毛巾摔在地上,怒吼道:“你要么就睡觉!要么就老老实实待着!要不想活就一起去死!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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