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愧是见了黑熊怪就回忆前半生进行长篇大论的齐天大圣。

    一代‘老仙长’是菩提祖师,想不到‘第二代老仙长’就成了美猴王。还援引了黛玉在天齐宫的诗。

    林黛玉低着头,满脸羞红,快要滴出血。

    大王你在说什么啊!哪怕你说一句:能将慧剑斩魔魑。也还挺好的。

    月娥看主人万般羞窘,她虽然不会写诗,却大概知道主人,忙搂着她胳膊道:“不要紧,一会大圣杀了那妖怪,就灭了口,传不出去,不影响姑娘的名望。”

    不会让别人以为我们林姑娘写这样的诗自我夸耀。灭口就行了。除了这个妖魔,其他人都不会到处乱说。

    月娥哄了一句,又觉得自己这话说的不对,这不就是已经影响了名望吗,连忙转移话题:“那魔王兴许是个花架子,绝比不上大圣。说不定被大圣一棒子打死了呢。”

    林黛玉不语,只是尴尬的抠手手,虽然说白居易的诗使老妪能解,但不是这个意思。

    可自己又不能指摘大圣的诗写的太浅显易懂,那也太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我要除魔卫道时请大圣来保护,难道还能挑剔他即兴作诗夸我,夸的不够文雅?这话说出来的都该打嘴。

    孙悟空兴高采烈的即兴作诗,为了避免对面这魔王突然吐槽‘你这这首诗是不是抄袭孙大圣啊’,念完最后一句,宝剑斜砍向这妖魔的脖颈,争取在听众挑刺之前杀掉。

    自己抄自己,不算抄!

    金魔王的文化水平并不比其他的妖怪好多少,他之前抓过说书人,对方为求生路,讲了许多故事,从中听到了西宫娘娘这个词。就打算凑齐东宫娘娘、西宫娘娘、正宫娘娘,外加金圣宫银圣宫玉圣宫。看这小妞实力暴增之余,面上也多了几分风流婉转之色,顿时心中一动。

    只不过还没等它心里动完念头,急着制止反驳言论的孙大圣就一剑把他的脑袋拍进腔子里、两条腿钉在地里。

    好一声震天动地的巨响,真是黄钟大吕,响遏行云!

    孙大圣虽然会使剑法,还是棍法用着更趁手。

    为什么小黛玉不肯学棍法呢?

    戳了戳金魔王的尸体,火眼金睛一瞧,这魔王确系死透了,但是不太对劲,打成这样竟然没有鲜血四溢、脑浆蹦现,也没见自己一棒子打散了他的魂魄。

    方才看着就不是血肉之躯,眼下再看,更觉古怪,好似在哪里见过,又记不真切了。

    刚要把林黛玉从袖子里放出来,转念一想,她若是问我‘大王大王他是个什么东西’,我竟答不上来,还是再回忆回忆,分辨分辨的好。

    当即跳到金魔王两个肩膀上蹲着,双手揪着他头上的羽毛,拔萝卜似的往上一拔,这金魔王的面目已经变了,从长的近似人样,变成一只大鸟模样。

    可也不是大鹏鸟,更不是金翅大鹏雕,这俩都是大圣的老熟人了,一个是结拜的兄弟,一个是对如来佛祖阴阳怪气的话题,绝不会认错人。

    又伸手敲敲摸摸,发现这是一尊金相,纯金实心儿,连本人带武器都是金的。

    孙大圣变回原样,放小孩出来,一手拉住她,任凭令狐月娥摔个屁股墩:“恭喜妹妹发财了。”

    林黛玉抬起头来就是一笑:“怎么发财了,他能有多少银子。那些人听我一声招呼,就来共襄盛举,所获的金银总要分他们许多。”

    能来的也知道会有生命危险,依然为自己一声招呼就来了,要是这魔王搜罗的珍宝钱财不够多,她还准备自己掏钱补贴,总要每人给二百两银子的车马费,再设下酒宴庆贺一番,才是做人做事的法子。

    唐太宗让士兵战胜后可以劫掠敌国城池,先别管是不是不仁,最起码士兵们肯用命,下次也肯赴汤蹈火。后来他自己掏钱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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