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无罪!【九千字大章!】(2/5)
“而是单纯的虐杀!”
所以
审判席上,刑一庭庭长刘石忽的开口询问。
“你的意思是,你当时之所以暴力破门,是因为这件事。”
“没错!”
徐良再次点头。
“身为一名律师,一名法学人,我无法坐视他人犯罪而不加以理会。”
“于是乎,我在带着救人的情况下,发生暴力破门一事,只可惜,我入门时才发现女方刚好死亡。”
“所以公诉方所描述。”
“依照法例,属于彻底的正当防卫才对!”
话音落下。
检察官汪海眉头稍稍舒展。
警方在现场确实找到四具尸体,三具男尸,一具女尸。
只不过因无法调查清楚四人身份与关系,所以无法真正判断具体发生,再联合监控,徐良主动杀人的嫌疑才大了些。
只不过
“我有异议!”
恍惚间。
张浩忽的站起身,他盯着徐良直言不讳,开口道:
“根据《刑法》第 20条‘正当防卫’。”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被告人他个人当时”
岂料。
张浩话还没说完。
便立即被庭审另一方的声音所打断。
“请问对方律师,《刑法》第 20条当真如此!?”
只见徐良眸光锐利,宛若划破天边的雷电,忽的盯在对方身上。
“第20条开头,‘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这段,你为何不说!?”
“正当防卫的范畴可不仅关乎个人,我所描述的制止他人受到侵害,完全符合法例!”
“反倒是对方律师,请问你为何故意断章取义!?”
说着。
徐良又不给对方解释的机会,扭头看向审判席。
“尊敬的审判长,我提议,为避免对方律师再一次干扰法庭公正审理。”
“请对方律师张浩进行回避!”
话音落下。
公诉方脸色微微一变,两个检察官皱眉看向张浩。
断章取义
单从对方上述所说,确实是断章取义了。
只不过
“审判长,我话还未说完,我意思是,被告人在现场极有可能是主动先手开枪,而非遭受到威胁后才选择开枪!”
“同时,对方有嫌疑利用法律漏洞!”
张浩忽的一急,急忙将还未说出口的话吐出。
他是律师,怎么可能不知道正当防卫这一条的全段!?
除开先手开枪嫌疑。
根据现场情况,徐良完全能判断出受害女性死亡,且现场其余人员也存在四处掏枪的举动,掏枪期间完全可以离开,但徐良并未走,而是等对方掏完枪才将其击杀。
这难道没有问题!?
可惜
“公诉方,还未轮到你方开口说话!”
审判席上,赵义眉头微沉,思索片刻后,开口道:
“为维护庭审现场秩序。”
“请公诉方,被害人诉讼代理律师张浩进行回避。”
回回避!?
还真判回避了!
骤然间,张浩脸色瞬间涨红,他额头上青筋暴起,那双眸子恨不得吃了徐良。
耻辱。
在法庭上被回避,完全是疤痕一般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