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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轻吻着沈霜的额头,像一个得胜者,黑发下的眼睛里是发红的愤怒,厚重的爱欲。



    海浪在他们身旁起落,昏黄的路灯和月影交织,投下人影。



    柔软、干涩的唇贴着额头,一触即分。



    冷缪松开手,紧紧攥着拳,朝冷邈走过去,意图不言而喻。



    沈霜并不想看两人打的你死我活,他大力拽着冷缪的手腕,将人拉回来,“别打架。”



    打架起来就太丑陋了,像个莽夫,那不符合沈霜的审美,会让他少几分耐心。



    迄今为止,沈霜见过打架时动作最赏心悦目的是冷绛。



    冷缪很顺着他,像一条乖狗,下巴抵在沈霜肩膀,声音沉闷,旁若无人般说:“可是我很委屈。”



    沈霜安抚地抚摸着他的头发,一头发茬坚硬的直起,刺着手心。



    高大的怀抱将他揽进,脖颈交错,沈霜直勾勾盯着冷邈的眼,无声开口。



    直到两人乘着那辆敞篷车,从他身旁行驶而过,卷起的尘土与潮湿的海风钻进鼻腔,令他几近窒息,冷邈才辨认出沈霜那时说的是什么。



    “哥,您也想当狗吗?”



    半长的黑发透着光泽垂下,被海风卷起发丝,半眯的眼里是悱恻的温柔,饱满的唇曾被大力吮吸过,莹润的闪烁,像一只慵懒的猫。



    他甚至能幻想沈霜的语气,也是慵懒的,每一个字都仿佛下一秒就会睡下,倦怠的哑,尾音缠绵的拉长,卷着人陷入深潭之中,心甘情愿成为“困兽”。



    冷邈不想当狗,他要的是狗链拴在沈霜的脖颈上,他是手持狗链的人。



    当然,沈霜不是什么恶犬,只是聪明些、麻烦些的小狗,有茂密的毛发,不适合戴上狗链,精心梳理他的毛发,系上蕾丝的蝴蝶结更为合适。



    晚上九点半,冷邈一人走在大湾区的海岸旁,听着风声,思索该如何让这只宠物犬换主。



    冷缪开着车穿过高楼大厦的路,毛里求斯的城市边缘与国内没什么区别,拥挤在一起的平房,户外同绳子过铁丝搭起的衣架,挂着三两件未来得及收起的衣服。



    开上泥巴路,车身的陡峭变得明显起来,飞扬的尘土被甩在身后,两侧茂密的甘蔗快有一人高,似能闻到蔗糖鲜甜的香。



    车速变慢下来,冷缪捏着沈霜的脸颊,将他拉过来,鼻尖嗅闻着沈霜的唇,涎水银丝一样粘连在洁白齿尖。



    “你喝酒了?”冷缪问:“不是那个心怀不轨的老男人点的鲁旺。”



    “嗯。”沈霜点头,含混不清说:“黑朗姆混了可乐。”



    冷缪似有所感,“衣冠禽兽点的吧。”



    “是啊。”沈霜笑着往后仰头,挣脱冷缪的手,笑声被风飘了很远,“我们去哪?”



    “红顶教堂,我给你买了礼物。”冷缪声音发抖,不知是恐惧还是喜悦,但声音笃定,“你一定会喜欢。”



    最初,他以为沈霜沉闷、顺从,衣柜里多是浅色衣服,艳丽的颜色太少。



    后来他才发现,是自己知之甚少,沈霜喜欢艳丽的颜色,也偏爱亮闪的装饰。



    光是戒指就有不下百来种,只是平日鲜少穿戴。



    耳坠、耳骨也有保养极好的耳洞,光下透着嫩红颜色。



    大港到红顶教堂很近,从泥土路到石砖路,最明显的改变是车身颠簸减小。



    碧绿的海水在夜晚变成一种浓郁到近乎发黑的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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