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乐队来了,开始调试乐器。
吉他手拨了几下弦,贝斯手试了几个低音……
然后背景乐停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走上台,手里握着麦克风。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t恤,小麦色的皮肤,五官轮廓分明,左耳戴着一颗银色的耳钉。
他站在麦克风前,没有多余的话,只是低着头,酝酿情绪。
音乐响起,前奏过后。
“等到万物归寂,天地荒废,记忆都风化破碎……”
他声音是烟嗓,沙哑且沧桑,唱得人心口发涩。
子恒拿着手机的手顿了。
“掌心还握着那,相遇时的余晖……”
子恒的眼睛忽然涌上一股热意。
他想萧春阳了。
他抬起头,看向舞台。
歌手站在聚光灯下,闭着眼睛,嘴唇贴着麦克风,声音在流淌,流进子恒的心里。
“等到星河倾颓,文明都破碎,世间早已面目全非……”他睁开眼睛,深情地望向观众。
“唯有这份眷恋,如初见般纯粹……”
他的视线和子恒的对上了。
一曲终了,掌声稀稀拉拉地响起来。
子恒低下头,用指尖轻轻拭去眼角的泪。然后他搓了搓脸,深吸一口气,把那些翻涌的情绪压了回去。
没一会儿,一个服务生端着托盘走过来,上面放着一杯酒,琥珀色的液体在灯光下微荡。
“先生,这是那位先生请您喝的酒。”服务生朝舞台方向示意了一下。
子恒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那个戴耳钉的歌手正举着酒杯,朝他遥遥一敬。
子恒愣了。
不知道是该客气地拒绝,还是礼貌地接受。
正犹豫间,服务生见他没有拒绝的意思,便把酒放在桌上,转身走了。
子恒看着那杯酒,有些犯愁。
这时,那个歌手走了过来。
他比台上看起来更高一些,肩宽腰窄,走得不紧不慢。
“帅哥,”他在子恒对面坐下,烟嗓低沉,“请你喝杯酒。”
子恒看着他,忽然很有自知之明地意识到一个问题。
在大雍,孟子恒的容貌是“只要眼睛不瞎,都能看出美来”。可现在的孟子恒,需要一双“会发现美的眼睛”,还得使劲挖掘,才能看出他帅来。
这人是客套还是瞎掰?
“谢谢,不过我……”
“阿维,你那酒太烈,别给我哥喝。”
小林端着托盘从吧台方向走过来,托盘上摆满了小吃和一杯颜色鲜艳,层次分明的鸡尾酒。
他把托盘往桌上一放,先白了那个歌手一眼,然后向子恒介绍:“我男友,周维。”
子恒恍然。
周维,家里有好几个亿的那个。
小林继续说:“唱歌是他业余爱好。”
子恒点头说,“唱得真好。”
然后小林对周维说:“我堂哥,孟子恒,工科博士。”
周维挑眉道,“博士?”
“嗯。”子恒说,“刚毕业。”
“厉害。”周维顺手把那杯烈酒挪到一边,把小林托盘上的鸡尾酒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