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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脚来换鞋。

    这房子里尚有梁逸生活过的痕迹,比如鞋架上的一沓一次性拖鞋,他只肯用这种用完就扔的东西。

    乐文昱俯身翻了一下鞋架,掏出一双新的,撕开包装换上。

    “乐少爷,您是指使人上瘾了吧?下楼右拐,开车五分钟,大酒店您随便进。”

    按着晕眩抽痛的一侧太阳穴,乔初夏懒得跟他多磨牙,要不是自己疑似有中暑的先兆,说什么也不肯允许他上来的。

    虽然,她的抗议不会有任何效果。

    乐文昱也不生气,径直走到厨房,明明是第一次来,可倒是熟门熟路的,两室一厅,百十多平的套房乔初夏一个人住,布置得干净温馨。

    “你平时做饭吗,冰箱里有没有菜?”

    他弯腰,打开冰箱的冷藏室,只找出两格冷米饭和三个生鸡蛋,皱皱眉,系上围裙,打开火开始炒饭。

    听见声响,乔初夏不禁伸脖子往厨房看,不知道他在那边做什么,这一看,有些意外。

    “怎么,我做饭的样子很迷人?嘴都合不上了。”

    蛋炒饭好做,起落之间已经出锅,两只瓷碗盛满,最后一只蛋,乐文昱抓了几片紫菜,做了碗紫菜蛋花汤,拿来两只汤匙,齐齐端上餐桌。

    “留学生大多会做饭,这不稀奇,牛排汉堡毕竟吃不惯,不想着法子做中国菜才怪。”

    乔初夏怔了怔,还是站起来往餐桌走去,肚子饿的时候,人就格外没骨气,这是不变的真理。

    乐文昱不出声开始吃饭,吃相很斯文,但是能看出来的确也是饿了,一碗饭一碗汤很快下肚,看起来也没有小时候那么挑食。

    他的归国在京城诸少中惹来不小的波澜,巴结有之,忌惮有之,不屑有之,惶恐有之,但统统一个评价,那就是,猜不透。如今众人眼中的乐文昱,毕竟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年轻少爷,一走多年,没几个人记得这是乐辉的儿子,只知道他继承了偌大家业,打算回国创业,做的还是实业,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物业管理等相关行业为配套的专业化地产集团。

    有好事者粗略评估其名下资产,据说已经能排在胡润富豪榜前四十名,他不过二十几岁,已经成了国内的富翁之一。

    虽离开祖国已久,他却如鱼得水,很快交了一帮朋友,听说最近迷上了一个知名洗车俱乐部的洗车小空姐,频频换各种跑车玩车/震。

    蔡乔初夏吃不下,一到夏天胃口就很糟,可一想到晚上自己也懒得做饭,更不想出门,还是一口口咽下,也跟着吃了大半碗,喝净了汤,说实话,味道还都不赖。

    “昨晚跟着个老家伙参加个饭局,喝得头疼。”

    他一向在背后称呼自己父辈那个时代的人为“老家伙”,说完他缓缓微笑,那嘴角就眼看着一点点弯上来,笑得眼睛都亮起来。

    “朱门酒肉臭,可我看你,洋洋自得。呵!”

    乔初夏面无表情,站起来,收拾碗筷,叠起来端到水池边,戴上手套开始洗碗。

    “看也看了,吃也吃了,乐文昱,你要是不想我拿起刀砍你,就给我滚远点!”

    拧大水龙头,任由哗哗的水溅起,滴几滴洗洁精,乔初夏开始刷碗,不过是几个碗两双筷子,可她使足了劲儿冲刷,似乎想把所有烦躁都顺着水流冲走。

    对于乐辉,她其实是没有多少父女之情的,在乐家的那几年,名义上她是乐家大小姐,满心却是寄人篱下的感受。

    况且,她不认为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会让自己的妻女流落在外那么多年,就算乔瑰菡有心躲避他,自甘堕/落,可他难道真的寻不到她吗?

    是不想,还是不能?

    当年她没有办法,眼看着母亲持着皮/肉生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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