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严阴冷的乐家大宅,一个靠贩卖毒品起家的流氓父亲,一个眼神阴鸷的哥哥,还有一条昂贵凶猛的白色獒犬。
那时候她的妈妈刚离世,乐辉居然是真的悲恸不已,放下生意,足足三天在自己卧室里不吃不喝,出来时红着一双眼,叫刚放学的乔初夏一个人跟他去阁楼里。
“裙子脱了。”
乐辉洗净了双手,看了一眼乔初夏身上板板整整的校服,及膝盖的褶裙下,是一双笔直的纤细腿儿。
乔初夏咬着嘴唇,听清他的话后脸色煞白,吓得退了两步,站在上锁的门边。
“过来!”
失去妻子的男人有些不耐,又催了一遍。
他要做什么?!是母亲那些“恩客”要做的事情么?
跑!怎么跑,门是锁着的!不跑,等着被侮辱么?
她对“那种事”是懵懂的,却下意识地排斥着,恐惧着。
乐辉发红的眸子盯着她,半晌,笑了。
“你跟她长得真像。”
乔初夏不知道他嘴里的“她”是谁,应该是说的妈妈吧,她越来越慌,没办法,最后一咬牙,“噗通”一声跪下了。
“我求你……我求求你……”
她现在一无所有,如果自尊还有那么一丁点价值,她可以毫不犹豫地用它来换得片刻的安全。
她的举动换来乐辉的错愕,等他明白过来,他笑。
“你这个孩子想什么?我只是,想给你……一件礼物,一件叫你改变命运的……礼物……”
阁楼的窗打开着,呼呼的风声吹过,有迟归的鸟儿擦过房檐儿,一切都是静谧无声的。
然而,梦境就在这里,戛然而止,指尖传来的钝痛令乔初夏清醒过来。
16、○八亲爱的,你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了(2)
沉重的眼皮似乎被泪水和汗水一齐黏住,乔初夏费了好大劲儿才张开眼,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眼——
蓝眼睛就在自己身边,当然没事,不仅如此,似乎还神采奕奕,只是光裸着的上身上,缠着一圈厚厚的白色纱布,隐隐有血色透出来。
她下意识地想往后缩,却不料后脑一下撞在了墙上,刚被击昏的脑子里嗡嗡直响,吵得她想要呕吐。
她的手,被蓝眼睛抓在手里,他一用力,就有痛感从她脆弱的指尖传到全身。
怪不得人家说,十指连心,原来是真的疼。
“明明怕死,还敢孤注一掷呢!”
他弯身,从地上捡拾起那把刀,在不死心的女人眼前晃了两晃。
刀身上的血迹已经干涸,那是乔初夏偷偷藏在包的侧兜里,在蓝眼睛下床时,用脚挪移着,垫放在自己身下。
稍前的时候,她主动拥吻住他,就是为了避开他的视线,抓起刀,妄图杀了他!
胜者王侯败者为寇,她输了,于是再没什么好说的。
蓝眼睛却不这么想,他越凑越近,丝毫不顾及自己身上的伤口,弯了弯薄薄的唇角。
都说男人嘴唇若是厚实,便为人忠厚;若是单薄,便为人冷清。
可乔初夏很小就懂得一个道理:不能以貌取人。
所以,尽管眼前的男人如此叫人目光流连难舍,她还是时刻提醒着自己,他不过是一个毒枭。
是的,她私密处的图案,其实是一种接头暗号,类似于古代的虎符。
这暗号一分为二,乔初夏这一份,是从乐辉手中继承而来,如假包换。
而蓝眼睛身上的纹身,则是另一半,从何而来,她不知。
他们原本可以成为国内乃至东南亚最好的搭档,一起发大财,但是,她并不想。
“你要干什么?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