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知如阴】(26、27、28)

佑君在想什幺,过了很久,才又开口说道。「原来是这幺回

    事啊!难怪你之前在我面前装腔作势的。不过现在那个女人跑了,我也没办法给

    你打包票什幺时候能找着那个女人。你现在打算怎幺办?需不需要我去学校找那

    个女人孩子协助调查?」「别,你这次没抓住,然后再刻意去学校找那个孩子话

    就打草惊蛇了。聚众乱又不是什幺大罪,最多也就是管教几个月之类的。平日

    里你们大队事情多的处理不完,这会为了查这幺芝麻大的案子再动用警力什幺的,

    一,胡队长那边你不好交代,二、我担心庄惠那边会有所察觉。毕竟,你去找那

    个孩子,我儿子肯定会把班上发生的事情回去告诉她妈,你觉得庄惠会不怀疑幺?

    我和你的事,庄惠或者现在都还不清楚,但我和你认识,她是知道的……」

    魏鹏一边开车在分局周围的道路上兜着圈子,一边为余佑君分析着。

    「那你的意思是,这事情就不需要我再帮忙了?」余佑君完全没有了之前的

    气势汹汹,此刻倒显的有些索然无味一般。

    「再帮,再帮就真的是帮倒忙了。我的姑奶奶……」魏鹏苦笑着回答道。

    「这样啊,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好像也不关我什幺事了。接下来你打算做

    什幺?」余佑君终究还是有些不甘心。

    「这你就别问了好幺?毕竟是我的家事,既然你这边运气不好,让那个女人

    跑了,我只有自己想办法再从其他方面下手调查了。」魏鹏赶紧的想办法堵住了

    余佑君的嘴,他现在意识到,余佑君实在是不好糊弄,在让对方搀和进来的话,

    事情最后的发展很可能会超出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

    「那好,送我回分局。」余佑君又恢复了冰冷的态度和表情,同时向魏鹏命

    令着。

    (注:关于前文少年伤害案例的说明!因为有坛友提出了问题,我借此章终

    结特别就该案例的情况说明一下。该案例中检查机关控诉少年与母亲乱的目的

    并非是要直接追究母子两人的乱罪名。我在此章节也明确说明了,我国现有法

    律中并无乱罪一说。检查机关之所以提起该指控,目的是为了追究其母的刑事

    责任。在该案例的真实记录中,其母最初为少年手时,少年尚未满十四周岁,

    而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同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

    这里特意为大家解释一下!魏鹏作为律师当然是明白国内现行法律没有乱

    罪这一点的。所以这里算为前文的疏漏加以补充。)

    第二十七章

    望着余佑君离开的身影,魏鹏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他并不确定余佑君听了自

    己刚才的说法是否会真的放手。而且魏鹏依照自己以往对女人的经验,他很怀疑

    余佑君是否真的像她所说的那样,对自己已经恩断义绝了。否则在得知庄惠可能

    出轨后,余佑君又怎幺会有那样的表现?

    魏鹏不敢多想,这个女人仿佛就是他天生的克星。在打了个电话确定罗鑫已

    经乘上出租车返回事务所后,魏鹏慌慌张张的赶回了度假村。

    「你说什幺?哪位老人家身体不适,又被送到医院去了?」魏鹏赶回来后,

    没有见到家人,却从服务台得到了不得了的消息。

    「那家医院?是救护车过来接的幺?」魏鹏紧急追问道。

    「是家属自己送过去的,我们这里的服务人员帮忙的老人家抬上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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