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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法儿地挽回些颜面,“男人就是麻烦,花城到京里三四个小时车程,我不想一路听他说废话。”

    林南风:???

    男人就是麻烦?!

    行吧,反正原先在他的世界里,好多普信男也是这么吐槽女性的。

    但他还是得抓着机会演一演,于是他瘪了瘪嘴,一脸受伤:“你是觉得我麻烦吗?”

    “!”周浅抿直了唇角,觉得今天可能不宜说话,“唐家人全是话唠,听她们念叨会头疼。”

    林南风没想到周浅真的会认真给他解释,要知道以前的周姐可是惜字如金的,根本懒得跟他说这么多废话。

    他缓缓侧头盯着周浅几秒,果然她头顶上的好感度值不知道什么时候涨到了30,怪不得他最近觉得这家伙对自己的态度好了很多。

    林南风忍不住搓了搓脸,最近自己的变化好像都在颜值方面,难倒周浅其实是个颜控?

    林南风觉得自己真相了。

    ·

    赵言靠坐在病床上,一身洗得发白的病号服衬得他面色更加苍白。他右手手腕被石膏包成了个大馒头,完全动弹不得,自己吃饭上厕所都成问题。

    林暮雨跟他在同一间病房,情况比他还惨,整个人躺在床上,每天除了嗷嗷喊疼就BBZL只能眼望天花板,电视上播着他最爱看的《巴啦啦小男仙》他都没精神看。

    晚上七点半,林翠云推门进来了。

    “妈妈,我饿。”

    第三十一章 主角vs炮灰

    天边最后一缕光穿过半扇窗,照进并不宽敞的双人病房里。

    赵言的病床离窗很近,他此时靠坐在枕头上,那缕微弱的天光将他靠窗的半边脸照亮了一瞬,随后又黯淡下来。

    天彻底黑了。

    林翠云进入病房后把手中提着的保温壶放在林暮雨床头的小柜上,顺便按亮了那盏昏黄的台灯。

    赵言终于能看清她的脸,以及她的表情。

    林翠云如今43岁,是个身材普通长相普通、工作工资也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女人。她眼角有细纹,鬓间有几根白发,于千千万万步入中年的人毫无差别。

    以前赵言觉得,林翠云唯一好的一点,就是顾家,行政岗工作不算忙,她每天都是固定的时间上下班。赚回来的钱虽说不是全部交给他来管,但会每月给他生活费,其他的钱他也能看到都是花给了家里,无论是添置新电器,还是给他的两个孩子买新衣。

    但自从秦家的事之后,林翠云的工作似乎就忙了起来,有时候应酬到整夜整夜不回家,也不像从前那般关心家里,掰着指头算一算,现在他们一家四口聚在一起吃饭的次数都少之又少。

    他侧着头看着林翠云给林暮雨盛了一碗鸡汤喂着喝,眼神晦暗不明。

    一时间整间病房里除了电视里播放的《巴啦啦小男仙》的声音,就只剩下汤匙磕碰汤碗的清脆“乒乓”声。

    直到喂林暮雨喝完了整碗汤,林翠云打算离开了,她起身拎着保温桶到赵言面前晃了晃:“你想喝自己盛。”

    赵言双目无神地看着她离开,又木着脸侧头去看床头柜上的保温桶。

    最后闭上眼,独自吞咽钻心的苦涩。

    他伤的是腕骨啊,而且是惯用手。

    单凭左手他连拿起那个两升的保温桶倒汤进碗都做不到。

    偏偏林暮雨还没心没肺地在旁边说:“爸爸你怎么不喝汤?可好喝了!”

    ……

    隔壁的林映雪没什么大碍,但就算她只是脑震荡,也不该住院三天都没见到过林翠云一次。

    从小跟着父亲寄人篱下,这会儿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林翠云这是不待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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