眯起一双阴晦的冷眸,神色不善地觑著那只毛茸茸的动物。
“一只猫啊!”莫秋樱将小猫举到自己的面前,狐疑地审查它。奇怪!痞子的“长相”有这么难懂吗?
“废话!我当然知道那是一只猫,我问你,你带一只猫回来做什么?”凶狠的凌厉目光迁怒地直直向那只猫。
她在外头整整馏达了两个小时,买回来的竟然是一只天杀的蠢猫。那他的泡面呢?!
该死!他从来没见过像她这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笨女人!她不但骑脚踏车会撞到人,而且连跑腿买个泡面都会出差错。老天!她是嫌毁了他的假期还不够,现在打算饿死他吗?
“呃这事有一点小按杂——”
“说!”一阵闷雷响起。
莫秋樱下意识地缩了缩香肩,赶紧老老实实地说出来。“刚、刚才我把便当拿去公园给流浪猫吃的时候,发现所有的猫咪都突然不见了,只剩痞子孤孤单单一只,我担心它会有生命危险,所以就把它抱回来了。”
不晓得是有人去通风报信,害公园里的猫咪被抓走,还是这些流浪猫决定集体迁徙,故意忘记通知痞子这只老是“凸槌”的调皮小猫,总之,痞子被遗留下来了。
“这关我什么事?”这女人罗哩叭嗉了一大堆,他还是听不出重点在哪里。
“你不觉得痞子长得跟你很像吗?”莫秋樱一听到他问及重点,立即眉开眼笑地指出他们的相似之处。“你看,你们的毛都是黑色的,眼睛也亮亮的,很有精神的样子,而且你们看起来都很优雅迷人,不开口的时候冷冷的,一旦出声又给人一种很强势的感觉。”
在有求于人的时候,嘴巴甜一点总没错。
“你到底想说什么?”易辙不耐地揉著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天杀的!就算这只猫长得跟阿扁总统很像,也不关他的事!
“易先生,你一定要收养痞子,如果错过它,你就再也找不到和你这么像的猫了。”莫秋樱热切地将痞子直往易辙的怀里送,像推销员一样积极。
易辙一脸厌恶地闪过那只猫。“快把它抱走,我讨厌猫!”这辈子,他从来没有动作这么快过。
“你确定?可是痞子长得真的跟你很像耶!”莫秋樱锲而不舍地想要说服他留下孤苦无依的小猫。
易辙冷眼一瞪。
“好嘛!你不想养就算了。”莫秋樱迅速妥协在他那森冷的目光下。“那我可不可以把痞子借放在你家几天?”也许摆久了,他会对痞子日久生情,将来他搞不好还会收养它呢!
“不可以。”易辙直截了当地拒绝她。他又不是神经有问题,怎么可能自找麻烦让那只瘟猫留在他的地盘上?
“拜托啦!痞子很乖、很听话,我保证你一点都察觉不到它的存在。”莫秋樱美艳的娇颜上闪过一抹着急的神色。“不然把痞子放在院子也可以,我会来照顾它的。”
完了!看这家伙的面相这么冷漠无情,他八成是不会留下痞子了。
怎么办?青穗曾三令五申地命令她不准再带小动物回家,增加家里的负担,所以痞子是不可能带回去养的,换句话说,她一定要设法将痞子赖给他,免得小家伙流落街头。
“我为什么要让你把那只蠢猫借放在我家?”易辙那特有的慵懒语气中含著一丝冷意。“我有什么好处吗?”
莫秋樱一呆,那茫然的表情像是听到外星人在说话一样。“你想要什么好处?”肋“猫”为快乐之本,还需要什么好处啊?
易辙以一种缓慢且暧昧的方式,刻意打量她那凹凸有致的火辣身材。“就用你的身体来抵住宿费怎么样?”
如果这样还不能让她知难而退的话,那他也就认了。
“嗄?!”秋樱这回呆得更严重,怀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