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薄馅大,鼓着肉粉的肚子,可爱极了。
林皎顾不得烫,小嘴唔咽唔咽的,不一会儿双手捧着哧溜哧溜干尽,露出来白兰花的碗底,连滴点儿的浑汤都没剩,这还,满脸的意犹未尽。
宋巅已经习惯了她时不时的好胃口,常常半夜就睁眼坐起来,张嘴要吃什么,慢了还耍个性子,就溜他腿勤快呢。
“半兰呢?”林皎擦擦嘴问,那小丫头,机灵的很,也规矩,有侯爷在,从不主动靠前,是个忠心耿耿的。
被夸奖的半兰,此时此刻,就在她的脚下,地牢中。
前边同样摆着一碗鲜虾云吞,只不过,一口未动,已经坨的不成样子,太医在旁侧庆幸,亏着检查,否则,郡主的这胎必定是要掉,而且,以后估计也没戏,真是最毒妇人心啊。
张震是个实诚人,对于这种不想要命的,自然不会手下留情,还别说,这女人真有股子倔犟劲儿,浑身没块好肉了,还口口声声的冤枉,要郡主给个说道,呸了声,他张震最爱啃的,就是硬骨头。
林皎不明所以的眼神看他,宋巅不想她糟心,“得了风热伤寒,我怕传染你,挪出去了。”
他随意吃过,兑好蜂蜜水递给她漱口,见她耍赖哼唧着不起来,干脆把人整个打横抱起,语气坚定刻板,说道,“来,皎皎,我们今个儿给耗子读,大学。”
每日读书,对着微挺的肚子做学问,相当驾轻就熟,以往的宋巅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说上这么多的话,且丝毫不觉疲倦,他的耐心很好,他愿意悉心浇灌,让小树苗长成参天,而林皎却明显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拿读书当回事。
“我们出去走走吧,雪快停了。”是啊,半月之期将至,宋巅搁在案上的手指轻敲,这回,势必要夺个好名声。
外头银装素裹,如披件新衣,梅花高洁,严寒吐芬芳,被稠雪压的弯腰,依旧绽放它的玫红风采。
林皎被男人温热的大手牵着,兜帽严实合缝,脚下绵绵的咯吱咯吱声,身后留下一大一小,很规矩的一串脚印,“你怎么长了这么大的脚啊?”
略新奇的问话,“天赋异禀。”
宋巅说完,自己先笑出声儿,磁性无比的震动,愉悦暇步,两人并排而行,他低头凑近女子耳边,性感暧昧,解释道,“或许,也可指,那处。”
即使他没说全,但林皎莫名的心领神会,被冷风吹的脸颊泛红,停驻,微仰头看他,男人闪动的双眸乌黑如千尺的深潭,鼻子高挺,嘴角扬笑,寡淡中掺着致命的诱惑,让她挪不开步子。
男人都有强大的征服欲,指挥数万兵马,上场杀敌,这能使他热血沸腾,然而,对待自己心爱的女人,且曾经失去过,又重新得到的,他越来越知晓珍惜,没有人会一直停步不前,等待你追上他,所以,他很高兴,没有错过,这样的林皎。
人,呱呱坠地的一刻,就懂得爱,宋巅只觉这一刻,是他这辈子最为清醒的时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