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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半个小时来长跑,半个小时学习体术的。但到了后来,就变成大家一起去看锦颐“走路”了。

    然而,从始至终,没有一个人觉得是她耽误了大家的进程。

    这世间哪有什么“量力而行”?哪有什么“男女之间的天壤之别”?如果有,那便让她亲自去填平了!

    她脚下这五公里的征程,是她此刻的战场。而现在,她征服了这战场。

    锦颐回到了终点。所谓的“精疲力尽”,已经不足以形容现在的她了。她拖着那双似乎已经完全不属于她的双腿,来到了杨正的面前,敬礼道——

    “报告队长,谢锦颐完成任务!”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要的成长过程~~~

    谢谢祭酒扔了1个地雷

    谢谢墨北微扔了1个手榴弹

    ☆、第二十四章

    人类,大约真的就是最有韧性的存在了。任你丢他在怎样艰苦恶劣的环境中去, 他终究是会慢慢适应的。

    譬如锦颐, 一开始的时候, 哪怕是五公里都快要去了她半条命, 但等到她开始习惯之后,便也就算不得什么了。甚至于之后的早,渐渐加量为十公里、二十公里的长跑,她咬咬牙,也是能够吃得消的。

    “哎?锦颐?你今天不留在场继续训练了?”

    下午,最后一堂步兵典结束。步兵队第三区队的同学们解散之后,瞧见锦颐也要离开场, 便立即有人追上去问道。

    同在第三区队的队伍里, 队员们瞧惯了锦颐在自己解散后, 独自留下来训练的模样,现在猛地有一次瞧见锦颐也不训练了,倒更像是瞧见了什么稀罕事儿一样。

    “嗯,我去找李连长有些事儿!”

    得, 那也还是训练的事儿!

    追到锦颐身边的几个青年在听到锦颐回答的同时, 一下子又泄了气。

    他们这些人虽说是李孟辉手下的兵,但实际上,他们是怕死了李孟辉那张黑脸的。如非必要,他们都是轻易不肯去找李孟辉的。但凡是能自己解决的,他们咬着牙也就解决了。假如遇上了自己不能解决的,他们最多也就是去找找杨正了。

    像谢锦颐那样、整个脑子里就只知道训练的人, 找李孟辉还能有什么事儿?还不就是听了李孟辉一开始的那句鬼话——术课上哪里遇上不懂的了,尽管去找他,他一个拳头过去,大家也就都该明白了。

    像李孟辉那样脸黑心更黑的人,下手根本就不会留情,他们当初无知,简直深受其害!

    原本,他们以为李孟辉对他们狠点也就算了,毕竟他们是男人,拳头挨了也就挨了。但谢锦颐,那虽然是个对自己十分狠心的人,却毕竟也还是个女人,李孟辉怎么也都该下手轻点的。但他们还是低估了李孟辉。

    然而,真正令他们感到惊诧的,是谢锦颐竟然就这样生生的受了下来。最后,也似乎是明白了自己与李孟辉力量上的差距,她竟慢慢的学会了运用巧劲去对抗。

    以至于到了现在,他们虽然还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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