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节法国梧桐正在抽芽,嫩绿的,每天都有小鸟停在上面,发出欢快的喳喳声。从病房的窗口望去,正好能看到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在树干上跳跃,一副生机盎然的样子。但阳光明媚的春天并没有带给克劳德温暖,窗外的鲜活和室内阴沉气氛成了鲜明的对比,好比一个妙龄少女与垂死的老人……
方严记得他,即使有四年时间完全没有联络,但他依然一眼认出这个年轻人就是当年在机场和他错换行李的笨蛋。
这个金发男孩变得不多,不过脸上的稚气已经褪去,渐渐变成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他的身体结实多了,脸依然英俊无比,举手投足之间颇有魅力,只是依旧干着蠢事。比如和前男友互殴,最后重伤住院。
那时的方严保持一贯的冷漠,除非工作需要,否则不会插手任何麻烦事,所以他对受伤的克劳德没有过多的关注,最多是在无聊时看一眼他孤独的背影。他还是一头乱糟糟的卷发,左耳上多了四个耳钉,手臂上有新的纹身图案,很符合这个年龄段的审美观。对了,还少了一个小脚趾,据说是在事故中弄掉的。
尽管有细微不同,但五官还是那样,年轻、俊美,蔚蓝色的眼睛像晴朗的天空一样美丽。
重生前,方严曾经看着他,不明白这个无关紧要的人为什么在自己心里停留这么久。而现在他似乎知道答案了,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喜欢这个笨蛋!
“你的脸色很差,还好吗?”见他一脸苍白地坐着,克劳德忍不住伸手去摸方严的额头,打断了伤感的回忆:“候机厅虽然供暖,但还是有点冷,你看起来很瘦弱,别感冒了。”
被温暖手掌的触碰,把方严拉回现实,被摸过的地方火热发烫,仅仅是两三秒的接触,已经让他欣喜若狂。
“我很好,谢谢。”尽管只是礼节性的关心,依然令人高兴得心脏狂跳。方严很欣慰,想挤出一个微笑做答谢,最终失败。当他看到克劳德手里吃了一半的干面包时,怎么也喜悦不出来,只觉得很心痛,脱口而出:“倒是你,只吃这种没营养的食物,身体怎么受得了。”
面包是普通的白面包,连黄油都没抹,咖啡也是最便宜的那种,看来他的经济情况不太好。
“机场餐厅太贵了,这帮吸食人血的资本家,究竟要把物价哄抬到什么地步!”克劳德皱着眉,把最后一小块面包塞进嘴里狠狠咀嚼,然后灌下半杯渐冷的咖啡。他并不介意外人看出自己的贫穷,对他来说,享受生活并不需要有太多金钱:“连我最爱的火腿奶酪三明治都贵得离谱,只有面包物美价廉,是穷人的救星。”
“还好这玩意百吃不腻。”补充一句,然后把包装纸和纸杯捏成一团,用三分远的姿势准确地投进垃圾桶。一个小小的面包当然填不饱发育中青少年的肚子,所以他很快开始吃第二个。
方严喜欢看他吃东西,这家伙不在乎餐桌礼仪,动作很粗鲁,但一口接一口的豪迈风格总能勾起别人的食欲。
但这次,他没有看克劳德,而是把目光移到远处。
候机厅那一边,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杰森被一群美女簇拥在中间,样子十分得意。他像帝王那样左拥右抱,侃侃而谈,说些只能骗无知少女的高谈阔论。即使隔得这么远,方严依然能看到他生动的表情,逗得女孩子们哈哈大笑。他开始愤怒,这个男人不但是个色胚,还是个人渣,他配不上克劳德,最终会狠狠地伤害他!
放在膝盖上的手忍不住握紧,骨头捏得咔咔作响,最终又松开。
他非常清楚,现在没有权利介入他们,对克劳德来说,他不过是个陌生人罢了。
但方严不是坐以待毙之辈,如果不能正面出击,势必要用些小手段捕获这头天真的小狮子。尽管对年轻的克劳德知之甚少,但他知道有一个话题一定能引起他的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