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血。
在车队时,克劳德受过急救训练,包括接骨这样的外伤处理,所以没有出现手忙脚乱的现象。他先用干净的毛巾捂住他的出血处,把床单撕成细条充当止血带,最终阻止了不断涌出的鲜血。
床单的用途很多,最后又变成了绷带,很好地裹住男人的腹部。
处理完这些,克劳德忽然觉得这个人的眼睛很熟悉,他闭着眼睛沉睡的样子好像在哪里见过。出于好奇,他扯下男人的面罩,顿时惊得说不出话来。
“方严?”这位一周前还和他同病房的中国人,为什么会满身是血地出现在这里?
克劳德愣在原地,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反复拿起电话,最后又心情复杂地放下。换做别人,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报警,但对象是方严,他就有些说不清的怜悯。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他却在心中认定这个寡言的男人绝不是坏人,这是没有根据的臆测,完全凭他的直觉,但他愿意相信这种奇怪的感觉。
他用热毛巾擦掉他身上的污迹,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去处理阳台上的血迹。
“你这样无害的人,为什么会惹上麻烦?”克劳德蹲在阳台刷洗血污,一边回头看床上昏睡的人。送他去医院会更好,但他不确定这个人到底做了什么,不敢轻举妄动,心里很担忧。他对这个中国人有些莫名的好感,坚信他不是作恶多端的歹徒,会变成现在这样一定是被人陷害,或者身不由己。
想到这里,他又看了方严一眼,更加同情他的遭遇。
替方严处理血衣时,他的口袋里掉出一个证件,克劳德捡起来看,眉间的郁结终于散开。他像孩子一样高兴,兴奋地说:“我就知道,你一定不是坏人,真是太棒了。”
证件上有方严的照片,职务和基本信息,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外壳上的神奇图案,印着天蓝色底有盾牌和白鹰的徽章对美国人来说一点也不陌生。克劳德当然也见过它,这是中央情报局的标志,一个间谍与反间谍的机构,负责收集各种情报。
对普通人来说,绝对是神秘而充满英雄色彩的机构。
“原来你是CIA!”克劳德看着昏迷中的方严,一股敬意油然而生:“你真勇敢,一定在执行了不起的任务,才会弄成这样。”
他小心地为他盖上被子,关好门窗后守在一旁,脑子里开始各种奇思妙想。比如方严正在追捕恐怖分子,却不小心被内出卖,导致身受重伤,奄奄一息之际,被英勇的克劳德所救,并且在他的帮助下一举击败所有的坏蛋。他脑袋里的故事简直是高潮迭起,震撼人心,堪比好莱坞动作大片。
想着想着,他掩不住嘴角的笑意,噗嗤一声笑出来。
“你一个人傻笑什么。”方严其实早就醒了,晕厥是因为药物,药力一过就恢复知觉了,但身体还是动惮不得。在不确定对方会做出什么举动之前,只能静观其变,但他悄悄观察这个金发笨蛋时,差点被他丰富的表情逗得笑出来。加上听到他的喃喃自语,倒是不担心这个大男孩会对他怎么样,所以干脆直接发问。
“方严,你醒了?好点了没,还痛不痛!”克劳德惊喜地跑过去,端了一杯热水,让他润润嗓子,一边关切地问:“怎么这么不小心,居然把阑尾手术的伤口都崩开了,幸亏刀口小,不然你流血都要流死了。”
“你记得我的名字?”方严饶有兴趣地看他,似笑非笑的样子。
“当然记得,不久前我们才一起住院,别告诉我你不记得我了。”说到这里,克劳德忽然变得很焦躁:“喂,我是克劳德,住窗户边断肋骨的那个。”
“我知道,我们见过两次了。”他垂着眼睑,漫不经心地喝水。
“两次?”克劳德愣住了,仔细在记忆中翻找,但是在想不起还在哪里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