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喜

饿。”

    高煜拿她毫无办法,又抱她下楼,让她在沙发上坐下。

    吃完外卖,高煜去料理台洗干净手,从冰箱里拿一个医用冰袋,用毛巾包好,往沙发上坐,握住她的右脚,搁在腿上,给她冷敷。

    林頔背靠着沙发扶手,看他微低着头认真的样子,嘴角扬出一道甜蜜微笑,显露她所有隐秘心事。

    她所求的不多,哪怕永遠没有可能在一起,但他这一刻的温柔完完全全属于她,就已经足够。

    这静谧的二十分钟里,林頔仔细回忆了一下,这种别样的喜欢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萌芽的。

    她小时候就很喜欢缠着他。

    念小学的时候,高煜在美国,每次假期回国,会在融泽湾小住,林頔很喜欢看他画设计稿的样子,也很喜欢他给自己辅导功课。

    印象最深的一次,林文哲的学校组织家庭夏令营,在外省,爸妈一起去了,把她交给了高煜。

    有天深夜,林頔被夏季闷雷惊醒,暴雨砸在窗户上,闪电越来越亮,房间里忽明忽暗,她有些害怕,打开台灯,将被子蒙过头。

    没多久,门被推开,高煜走进来,往床边坐,拉开她脑袋上的被子,“害怕了?”

    林頔点头,从被子里伸出手,攥住他的衣服,“舅舅,你能陪我睡吗?”

    高煜揉了揉她的脑袋,掀开被子上床,将她抱在怀里。

    那是唯一一次她跟高煜同床睡觉,十岁的她,二十一岁的他。

    念初中的时候,高煜工作很忙,一年到头,她见不到他几次,可却很期待每一次的见面。

    学校里很多男生追她,她都觉得太幼稚,并且觉得都没有高煜帅,很奇怪,明明林文哲也帅,更符合刚步入青春期少女的审美标准,但她就是不会将这些追求者跟林文哲做对比。

    初三寒假,高煜带她去吃火锅,遇上了他的两位女同事。

    他礼貌邀请一起,女同事欣然同意。

    林頔听着他们聊工作,聊珠宝展,觉得他们有很多共同话题,并且很多她都听不懂,情绪变得很失落。

    回到家,她翻来覆去睡不着,沉思了一晚上,直到清晨第一道曙光照进房间,她意识到,自己是在吃醋。

    林頔有些慌了,不敢再见他,拼命练习钢琴、声乐,将假期安排的很满,可越来越想他。

    直到除夕那晚,她在七号院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心跳徒然加快,她更加确定,她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自己的舅舅。

    林頔经过了一段漫长的心路历程,买了很多解读青春期的书籍,深度研究早恋这件事,开始跟他保持距离,不跟他见面,可想念像藤蔓一样疯长,她压根控制不住。

    最后,她决定坦然面对,疯就疯吧,一切后果她都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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