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该相信这混蛋!
陈舟倒是看得挺满意,还挺有眼力劲儿的在顾正歌发飙之前远离战场:
“你赶紧洗,我给你摘香齿草去。”
顾正歌转过身,给他一个冷淡的背影。
陈舟动作已经很快了,然而等他回来之时,顾正歌已经穿好衣服,蹲在水边洗头了。
他头发长,看上去又细又软,跟陈舟这种披头散发的糙汉子不一样,平时经常用布条捆起下半部分,让长发柔顺的搭在后背。需要干活的时候就全盘起来,只留几缕碎发散在额边,显得利索。
而洗完澡之后,则用细木簪松松散散的挽在脖颈处,让它们自然晾干。
不管哪种,都衬的那张脸越发俊秀温和。
陈舟脑中光芒一闪,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你好像很喜欢这种....弱势的打扮。”
其实作为直男的陈舟怎么会明白‘温柔范’这种东西,他就是单纯的觉得顾正歌不怎么喜欢把脸全露出来。
陈舟盯着他的侧脸看。
他的鼻梁挺拔,本应该衬的整个人英气潇洒,然而鼻头却圆润秀气没有一点攻击性,又显得颇为平和。
上唇略薄唇峰明显锋利,下唇却圆润饱满线条流畅。
瓜子脸的下巴,颧骨和下颌角却并不突出,往下的脖颈修长,肩宽却腰细,屁股丰满腿却笔直笔直的......
是了,陈舟终于明白顾正歌的长相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他身上有凌厉和温和两种特质,诡异又和谐的结合起来,看上去还那么天衣无缝,说句完美无缺也不为过。
但是顾正歌却很喜欢用动作或打扮来让自己突出温和的那面,比如用碎发遮挡脸颊,喜欢把一缕头发放在肩膀上,垂眼咬唇的小动作,需要活动的时候肢体绝不大开大合,也从不急急忙忙,等等。
这些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就像走路的姿势一样,成为了他行动的一部分,以至于不需要刻意,就能非常自然地做出来。
哪怕是陈舟一个直男来点评,好看是真好看,优雅是真优雅,不娘也是真不娘。
就是总感觉,一个男人在另一个男人面前做这些,显得有些......弱。
男人,不就应该锋芒毕露雄心赳赳的嘛,哪有喜欢咬嘴唇的!
当然,顾正歌平时更习惯面无表情冷淡示人,以至于这些小动作并不怎么出现。
正把洗好的长发拧干的顾正歌,没有察觉到陈舟那千思百转的心情,随口回答:
“我阿家说我长得太高太壮了,男人不喜欢这样的,就让我做事不要风风火火急急燥燥的。”
陈舟有些难以置信的问:“你还有风风火火急急燥燥的时候?”
顾正歌一边用簪子簪起头发,一边好笑的说:“小时候上树掏鸟蛋,下河捞小鱼,去菜地里翻泥鳅,去树林拔茅根,哪个小子都没我干的好。有一次不知谁家大狗叼了我家一只鸡,我鞋都没穿拿着石头追了它半个村子...当然,没追到。”
“噗嗤嗤!”
陈舟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光着脚愤愤的拿着石头追狗的画面,笑的停不下来:
“现在一看你阿家把你教的还挺好。”
最起码陈舟看着顾正歌的脸,无法想象他爬树掏鸟蛋的英姿。
“嗯...我阿家不是这附近村子的人,他小时候家里穷,被卖到洛京一个有钱人家里照顾他家小少爷,有经验。后来...后来小少爷十五六岁,觉得屁股后面总是跟着个小哥让他难堪,就让家里人把我阿家送出来了。”
顾正歌又做了个垂眼的动作,挡住眼里的情绪,轻声说:
“那家人其实不怎么样,经常打我阿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