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着白葡萄酒将口中的鹅肝送下去,“李哥,你这大过年的不在家陪嫂子,嫂子不生气啊?”
“她?”秦辽不屑的“切”了一声,看得出对家里的老婆是有诸多不满的,“唉,说出来不怕老弟笑话,我家那黄脸婆……”他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我不出声,安静的等着他接着说,他摆了摆手道:“妈的,整天一张苦瓜脸看了就倒胃口,还好过年回娘家了,也省得碍老子眼了,老子迟早跟她离了!”
“李哥,”我握着刀叉将面前刚端上来的惠尔顿牛排从中间一刀切开,慢条斯理的说:“你就这么相信我?”
对于才见过一面的人就这么掏心掏肺,不知道是该说他蠢呢?还是该说他色令智昏?
他笑得不以为然,“易旵那小子能让你顶替沈十行,那你肯定就是自己人啊。”
闻言我手下一顿,抬眼看向秦辽,“……李哥认识我们老板?”
这话问出来后我才想起有多么多余,秦辽和胡大志当年与易廉同流合污,靠着易廉的权势为他们遮掩走私贩毒,在后来的调查里我才知道,就连当年父亲工作的那个表面生产桌椅的小工厂都是用来走私毒品的。而易旵是易廉的儿子,他不认识才怪。
“……当然认识,”秦辽嚼着口中的牛肉,含含糊糊道:“我跟他老子那是有过过命交情的。”
秦辽这话不知真假与否,他与易廉过去有交情这点是毋容置疑的,不过根据我昨天听到的来看,易廉似乎对秦辽和胡大志并不是很满意,而秦辽与胡大志跟随易廉一起从越城来到A城,这肯定是得了易廉许可的。而对于两个不满意的人却依旧让他们跟着自己,甚至还改了名,只有一种可能:易廉想与过去划分开的同时又想方便监视两人。
这么想的话,易廉跟他的关系应该谈不上有交情了,也不知道易廉那么精明的人当初是怎么跟这么两个人搞到一起去的?
可人的虚荣心作起祟来,就是会让人言不由衷,看着他一脸得意洋洋的模样,我也没必要拆穿他,“那李哥你厉害呀,那可是我们A城的二把手呢,哪像我,也只能在电视上瞻仰瞻仰的份了。”
秦辽得了奉承自然是高兴,一高兴又连着喝了几杯,几杯酒下肚没多大会他就要上洗手间。
眼看着秦辽起身消失在拐角,我给他空了的酒杯里又倒了一杯红酒,挪了位置挡住身后唯一的出口,从口袋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粒白色药丸用拇指压在掌心下丢进他的酒杯。
药丸落入杯中,与红酒撞击,发出“嗒”的一声响,溶解着向杯底沉去,最后与暗红色的酒色融为一体。
我坐回自己的位子,靠在椅背上从桌上的纸盒内抽出纸巾擦拭双手。
鱼已上钩,很快,就可以收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