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九,石火光中寄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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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天横,年二十三,八尺余,相貌端,手足壮大无残疾,十一月初三辰时建生,住居镇河地方,今因年岁不能丰熟,并无依靠,口食难肚,请中说合,投靠大全巷潘宅宝瑟儿为入赘夫,任凭教训。倘若夜晚山水不测,各从天命。如有亲戚哄骗逃拦走失,凭此契要亲父母寻还归家,不得迟延违拗,如有抗役等情,听凭东主鸣官,照悖逆处治,服役无辞,仍依此文为准,两边情愿,各无悔,永远存照。并批当付身价一两银正。恐后无凭,立此并照,外加盘费一百五十文。

    奉德廿三年八月十三日立

    卖字人???连天横

    中保人

    带笔人???连天横

    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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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瑟儿看毕,说:“你这是做甚么?”

    “卖身给你,全看你要不要了!”

    宝瑟儿眸光一转,指着纸上的某处,道:“把宝瑟儿改成潘宜沉,我就写。”

    “不改!”

    “你改不改!”

    “不改!”

    宝瑟儿气愤道:“方才还答应得好好的,你的话根本不能信!你这是强买强卖,我要报官!”

    连天横深吸了一口气,忍辱负重地拿起雌黄抹去了名字,复又写上潘宜沉三个字:“这下你高兴了?”

    宝瑟儿又指了指中保人后面,问道:“你请谁来作保?”

    恰好潘小侠闯进来,又在和风奴撕打挠啄,连天横便捏住后颈皮,把猫拎起来,说:“让它画押!”

    宝瑟儿皱眉:“这是只猫!”

    连天横道:“猫又怎么了?猫也通人性!”

    说着捉住毛绒绒的猫爪,在砚池里蘸了一下,摁在纸上,潘小侠不解地睁着眼睛,“喵呜”地怪叫一声。

    宝瑟儿急忙道:“别把它弄疼了!”

    风奴见了,很是好奇,有样学样地探出尖爪子,也沾上墨汁,在猫爪儿印边踩了踩。

    一朵梅花,一片枫叶,并排落在纸上。

    宝瑟儿将信将疑的,签了姓字,背过去,冲着床角,看了又看,总算把这张卖身契折起来,塞在怀里。

    连天横安了心,扑上去又要亲热。

    孰料宝瑟儿解下脖颈上的玉环,叼在嘴里,俯下身,替他套在男根上,又用红绳绕了两圈,系个死结,幽幽地说:“既然签了字,便要听我的话,不能再胡闹。我怕管不住你,明日去见大夫前,你可不许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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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参考

    *1个说明,小连身高究竟几尺?每个朝代,一尺所代表的长度都不一样,宋元明清时期,虽然有浮动,但总的来说一尺大约为三十厘米,那么一个一米八将近一米九的成年人,也不过六尺。但是!六尺听起来很矮,容易出戏,所以本从事决定依然设定为八尺,不过我们是架空,可以宽松一点,采用更早期的长度单位,希望大家能够宽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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