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他的脑袋,嗔怪着:“你小子上哪去了,到处都看不见你。”
他的声音上扬,带着春风得意马蹄疾的轻松。
金刀执拗地不肯说话,踢着石头。
得不到回应金铖也不恼,笑说:“怎么不来跟我送别?你哥明天就出发了。”
金刀终于赌气地抬头看着他:“这么多人,缺我一个吗?反正你马上就要去大都会了,不要我了。”
金铖闻言挑了挑眉:“你这说的什么话?”
金刀不理他,加快速度往前走,长腿的青年三步就跨上来,嚷道:
“我怎么感觉有人有情绪呢?”
金铖比他高很多,金刀只在他的肩膀位置,像个豆包一样被按在了身侧。哥哥身上灼热的体温贴着他的,想到不久以后的分离,金刀心里乱糟糟的。
……
金刀十四岁的那年,金铖从军校里带回了他的初恋。令人意外的是,她是一个绵羊族的女生——一个软软的、没有任何攻击性的食草族。
在斯诺星大都市里,跨物种恋爱是很潮流的趋势。而在消息闭塞的地方,大家还是颇有微词的。
当远远地看着金铖搂着这么一个甜美无害的女生出现在他面前时,金刀所有的激动都被泼了冷水。
他转身就要走,被金铖皱着眉头叫住了。
“小刀,怎么变得这么没礼貌了?”
他面无表情地回头。
女孩显然很紧张,一只手微微攥着淡粉色的裙摆,她的耳朵也是粉色的,因为神经紧绷的原因微微皱着。五官不算惊艳,却温婉可人,站在金铖旁边小鸟依人的样子,散发着典型的食草族气息。
呵,真可爱。
真想一口咬死她。
女孩看见金刀回眸,诧异了一下,“阿铖,你弟弟好漂亮。”
或许“漂亮”更适合形容女生,用在男生身上会有些怪异。但当少年转过身时,那种罕见而锐利的美十分具有攻击性,那是她唯一能想到的形容词。
金刀眯起那双形状锋利漂亮的眼睛,打量着他们。
就连金铖都有些意外,他微微扬眉眉,第一次用“审美”的目光看待自己的弟弟。仅仅一年没见,发育中的金刀又长开了点。他的眼窝较深,双眼皮薄而狭长,睫毛却很浓密,能在白净的皮肤上留下阴影,高鼻薄唇,组合起来竟有一种无辜的媚态。
尽管他冷冰冰地不搭理人,但放在这张脸上,倒有点名花不解语,无情也动人的意味。
金铖摇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屏除,他大剌剌地展开手臂,道:“来,见过你的嫂子。”
“你在说什么呀,阿铖~”女孩推了他一下,带着羞涩的怪罪。
金刀依旧面无表情,避过了金铖的拥抱。他向她微微点了下头示意,便独自进了房间。
“你弟弟还真是特立独行呀……”女孩讷讷道。
傍晚,金刀看见金铖在熟悉的河畔边与女友肩并肩坐着。夕阳熔金一样铺洒在他们的身上,他们在说些什么,惹得女孩咯咯笑。渐渐地金铖侧首看着她,带着柔情与缱绻,然后他扳住她的下巴,霸道地与她接吻。
金刀的呼吸顿了,他的瞳孔紧缩,哥哥在他的心里是一直带着隐秘的情欲,如今这么直观地看见这一幕,他只觉得又震撼、又痛苦,心脏酸胀,嫉妒像魔鬼一样将他侵蚀。
那一夜,是金刀青少年期的第一次梦遗。他梦见金铖也像今天那样扳住他的下巴,柔软的舌头在他的嘴里长驱直入。
“哥哥……”他梦呓着,同时胯下一凉。
金铖离开以后,金刀便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每天重复着奔跑、跌倒、奔跑。三年以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地争取到了军校的最后一个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