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王爷不必介怀。”
“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别想太多了,现在你在王府,有本王在,没人....不,只有本王..能欺负你。”
林景被我逗的笑了,看上去终于正常了,抱着公主把下巴贴着公主的脑袋蹭了蹭。
夜晚,我独坐在庭院里,太子和公主蹲在桌子上吃我的点心,它们一向对我高冷得很,吃我的,喝我的,屁股冲着我,本王上去撸一撸还时不时地炸毛。
我看着这两只没良心的猫,空樽对月,难得感到一丝孤独。
林景也不是个东西,本王不召他来,他就真的不来了。
罢了,不与他计较,我挥手叫了富春:“把林景叫过来陪我喝酒。”
他不来,本王就唤他来,谅他不敢不来。
富春去了,我心情终于好些了,又拿了一个杯子给林景斟上桃李酒。他大约并不太爱喝这种甜香的酒,但每次看在我的面子上都会喝完。他却不知道我特别爱亲喝了酒的他,一亲就犯迷糊,眯着眼睛软软地任我亵玩。
我还在独自斟酒,富春就擦着汗屁滚尿流地跑过来:
“王爷,不好了!大事不好了!您快去看看林少爷!”
我蹭地站起来,两只猫都被我下了一跳,窜下了桌。
我没来得及问他到底怎么了,就推开他往林景的住处跑,还没到,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来不及敲门,我直接一脚踢开林景的房门。
林景的房间都像凶杀案现场,他面前一滩新鲜浓稠的血,一件布衫团在一起堵在他双腿间,总是随身佩戴的墨莲匕首染着血歪斜地放在地上。
林景歪着脑袋看我,脸色惨败。
我第一个反应是林景背着我把自己给阉了。他腿间那小东西白生生,嫩唧唧的,我高兴起来也会把玩一二,他竟然就给阉了。
我急忙掀起那团布衫,一看还好,稍微松了口气,小林景还在,完整无缺,只是顶端沾了一点血,显得小白萝卜更白了。
但林景的大腿内侧,原来有一个小剑胎记的位置,糊了好多血,模模糊糊看得出是一个“诀”子,
我猛然想起这是我的名字,只是生在皇家,无人敢唤我本名,只有商烨有时候会叫我商诀,显得兄弟两亲热一些。
我的名字现在就深刻在林景的身体上,划痕深极了,林景这一辈子怕都要烙印本王的名字活着。
本王却不高兴,要不是林景现在虚弱,我真想一个大耳刮子把林景扇醒。
这时富春也迈着小短腿赶到了,刚跑到门口就气喘吁吁,捂着心口跪在地上,我看着这奴才的蠢样,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憋了一口气厉喝一声:“你在这干嘛?没看到都是血吗?还不去找大夫!”
林景大腿上的伤口还在淌血,很快就把清晰的笔划覆盖住,只看得出血肉模糊的一团。
富春走后,我瞧着林景冷哼了一声,“出息了,都学会自残了?”
林景听到我的话,抱歉地笑了笑,他嘴里有淡淡的一层血沫,把牙齿染的粉红粉红的,额前冷汗沥沥,眼里却没有恐惧。
他做了这等荒唐事,还一副大义凌然的样子!
我捡起放在一边的墨莲匕首,用匕首的柄拍打他的脸:“这把墨莲匕首,是你师傅给你的,它是用来杀敌的,不是让你用来自残的,你想要疼,本王有一万种办法能让你痛不欲生。”
我语气里的冷意让林景颤抖了一下,但他依旧直直地看着我,似乎并不在意扇打在他脸上的匕首。
他的眼神太过于炙烈,甚至让我感觉有些发烫。
林景低声说,“贱奴不想要疼,贱奴想要王爷的痕迹永远留在贱奴的身上....生...剥不离,死也带不走。”
这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