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2

云云还有很多事瞒着他?

    陈越压制住好奇心,不能问,现在知道了的确会影响他上班状态,上午还有手术。

    “好。”

    两个人吃完面,邬云云主动去洗碗,两个人已经不自觉完成了谁做饭,另一方就要洗碗的家庭分工,陈越在卧室里挑选衣服。

    在陈越穿好衬衫时,邬云云走进来,很自然地挑选了条紫红色领带给他系上。

    陈越低头等了她半天,见她雪白的手指翻来覆去,而后静静问:“你确定你会系?”

    “不会。”邬云云低头理直气壮,“我就看电视里这么演。”

    陈越简直无奈,亲自动手,给她做了个示范:“会了吗?”

    “不会,我又不用学,反正你自己会打。”

    “……”陈越望着她,“那你为什么要过来给我系?”

    “就是想试试给人打领带的感觉。”邬云云说完就走,留给陈越一个穿着睡衣的潇洒背影。

    陈越:“……”

    陈越把领带再整理了一下,确定行装无问题后提着公文包,去玄关穿鞋:“我去上班了。”

    “好的。你去吧,中午不用买菜回来。我会买菜做好饭的。”邬云云抱着她的狗,每次说话时,一人一狗总是同时转头,已然连上了电波。

    陈越笑,不知为何,明明今天将近四点多才睡着,他此刻的心情却尤为轻松。

    等到陈越离开,邬云云才抱着呜呜叹了口气:“看来贤妻良母这条路我是走不通了,还是继续当一个安静的美少女吧。”

    “呜。”

    “你也这么想是不是?像我这样,大概以后只能以色侍人吧。”邬云云轻摸狗头。

    “呜。”

    “傻呜呜。”邬云云点头,“你跟我不一样,你是以蠢侍人。”

    起身,给花浇水。

    这几天阳光非常好,还是花骨朵的月季花已经开了,粉红粉红的,邬云云有点奇思妙想,想用花做书签,放在陈越那厚厚的医学词典里。

    待会儿上网查一下。

    陈越走到小区楼下,站定往回望了眼,远远还能看见有个人影子在那里浇水。

    昨天他们聊过,之所以人总是忘不了初恋,是源于它跟许多第一次有关。第一次约会,第一次与异性去看电影,第一次亲吻,第一次拥抱……

    就像人越长大,就会觉得时间过得越快,对生活的新鲜感逐渐消失的过程,也就是体验变快的过程。

    爱情不是购物,买了之后永久拥有。

    爱情是持续。

    不应该因为他们三年前谈了场恋爱,他对她爱慕已久,就认为此刻理当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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