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中華民國刑法第 2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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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櫻櫻美美子    五百萬韓家軍大串聯

    陳德祐    @櫻櫻美美子    [早安]   [您好]

    大大大大大    戰起來!

    願台灣永不下跪    @大大大大大    請勿在本噗內企圖挑起紛爭,若有下回,將刪除你的留言,並截圖為證

    喵比    天哪,沒想到居然有這種事,太可怕了吧希望受害人平安無事(雙手合十)

    「」

    邵又青一臉「我他媽看了三小」的表情,看了陳浩男一眼,「你有哪裡被我傷害?」

    陳浩男指著自己的心口說,「我小小的心,就這樣碎了,啊!」

    邵又青狠狠地巴了他的頭,「要不要我幫你去網路報案啊!?」

    陳浩男護著頭,說道:「不要!我現在就去發噗澄清」

    邵又青卻打斷他的話:「你是想被TAG一百次是不是?」

    陳浩男拿著手機,像是想繼續做什麼,被邵又青搶過來,一把砸到地上。

    「我的哀鳳TEN!」

    邵又青一把將拳頭掄在牆上,發出結實的「砰」一聲,牆壁完好無損,邵又青的拳上卻流出汩汩血跡。「叫屁?你有我痛?」

    陳浩男見狀,一陣愕然,「阿青,你的手」

    邵又青一眼都沒看自己的手,只是逕自走過去,把陳浩男壓在牆上。

    流血的右拳抵在陳浩男的頭上,鮮血朝下,一滴一滴地流淌到陳浩男嚇得慘無人色的臉上。

    邵又青沉聲問道:「阿男,我平常有虧待你嗎?」

    「沒有」

    「你討厭我嗎?」

    「沒有」

    「你幹嘛陷害我?」

    「我不是故意的」

    「這樣興風作浪,對你有什麼好處?」

    「我只是想在社團裡發一則獨一無二的文而已」

    眼見邵又青在瞪他,陳浩男越說越沒底氣,「台灣還沒有過這麼激烈的衝突,我想說這個寫出來,應該比韓總被人砸雞蛋還猛。可是我又怕有人懷疑我自演,剛好那天看見你打結的套子比我自己打一發然後打結真實多了,就拿來當素材」

    邵又青默然無語,只是看著他,眼神肅殺得恐怖,看得陳浩男牙裡打顫。

    當陳浩男說話時,血已經順著邵又青的手臂,一路流到上臂,再往下淌落,在地上形成了小水窪,還有些血,已經流到陳浩男的嘴裡。

    陳浩男嘴邊淌著血絲,已顧不得喝人血的感覺有多恐怖,只是怔怔地問:「阿青,我們先進屋好不好?你在流血流了很多血,我很害怕。」

    「怕什麼?」

    「怕你失血過多怕你暈倒」

    邵又青道:「我在網路上都已經死幾百遍了,還怕在現實裡死一遍嗎?」

    「話不是這樣說吧?你管那些人怎樣?那很重要嗎?」

    陳浩男也不管邵又青的反應,硬是把邵又青的右拳抓下來,用自己的衣服下襬包住,再用自己的雙手緊緊地按著那只拳,企圖幫他止血,「阿青,我載你去附近的診所看醫生好不好?你不要這樣,求求你別這樣」

    邵又青只是看著陳浩男面色慘白,頻冒冷汗,低眉順眼地哀求著自己。

    從他抽動的肩膀,可以看出陳浩男在發抖。

    邵又青眼神一變,把那隻被陳浩男緊攢的手硬抽回來,便朝他毫無防備的腹部重重地揮了一拳。

    「嗚嘔!」

    「磅!」

    陳浩男雙腿一軟,摀著肚子當場跪倒,由於沒有進食的緣故,竟吐出一嘴胃酸,與邵又青的血混了一地。「呃!」

    方才出拳,已將邵又青的拳頭染成血色。他站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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