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修她住的房间,所以她得马上搬家,提前预交的住宿费会全额退给她。
林曼懵了,这么个当不当正不正的时候,不但宿舍申请季早就过去,连学校附近的学生公寓也都租出去了啊。
她要去哪里找房子住啊!
她心急火燎地赶回宿舍,一面抢救自己劫后余生的行李,一面拿着签订的住宿合同准备去办公室理论。
结果对方不慌不忙的指着三大篇密密麻麻的打印条款里,非常不起眼的一行小字印刷的免责条款:合同甲方(学校)如遇不可抗因素不可继续提供住宿服务,需当归还乙方(学生)剩余预交费用,乙方同意无条件解除合同。
然后和颜悦色又一点儿不讲情面地跟她解释:我们甲方已经履行了合同里的义务呢。
林曼再要跟对方理论,发现人家完全是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了,简直像是美剧里的典型镜头:被警察抓住的嫌犯面无表情地把手一举,无可奉告,有问题请找我的律师谈。
她气得很,却没办法,合同细款印得再不明显也是印了,自己还签了字,真是哑巴吃黄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