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墨渚不同,他并不喜欢西式的食物,早餐也更喜欢吃包子豆浆之类的。三两口解决完两个包子一杯豆浆后,袁嘉顺便拿出电脑,坐在餐桌边开始一天的工作。
“你这做的是什么?”
才写了没几行,墨渚抱怨的声音就从餐桌那里传了过来。
墨渚皱着眉,用叉子扒拉着盘子里的炒蛋,叉了一块送进嘴里。他总喜欢把嘴里塞得满满的,直到两侧脸颊微微鼓起才开始咀嚼,看上去就像一只小松鼠。
这不是一个有钱人家大少爷该有的好教养,袁嘉顺猜测是在墨渚还小的时候,周围的大人都被这个小天使迷得晕头转向,才没人去纠正他的习惯。
咽下一口,墨渚不满道:“奶味太重了。”
“啊,我下次少放点。”袁嘉顺愣了一瞬,其实他每次做炒蛋加的料都有好好量过,不应该有味道浓淡的问题,但他还是习惯性地让着墨渚,“其他的呢?”
“嗯,”墨渚咬了口烤得酥脆的面包,神情缓和,“还行。”
袁嘉顺放下手中的工作,笑道:“那就好,今晚想吃什么?”
墨渚咽下嘴里的食物,神情有点不自然,眼神飘忽不定道:“今天我有应酬,就不回来了。”
袁嘉顺啊了一声,虽然心里有些困惑,但只是答应了下来。他看了眼时间,说:“我该出发了,嗯?怎么了?”他看墨渚皱着眉,一脸欲言又止的样子,没忍住问了句。
“没、没什么!”墨渚欲盖弥彰,夸张地挥了挥手,“你快走吧。”
“一会儿你把盘子放在洗碗机里,我回来弄就行。”袁嘉顺又叮嘱了句,看着墨渚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时,突然有一种自己是出门工作的丈夫,而墨渚则是在家等着自己回去的妻子的错觉。
很快他便自嘲地笑了声,墨渚可不是他的全职太太。相反,他可是给自己发工资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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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嘉顺以前是每天挤着像罐装肉一样的地铁上班的,有的时候地铁的队伍甚至能排到安检的地方,于是他只得每天早上五点多就起床,宁可早点到公司,也不愿意少了那点全勤奖。
可是这样做了没一个月,他就被墨渚成天阴阳怪气地嘲讽。有一天墨渚在他准备出门的时候把他按在床上,一边狠狠欺负他,一边用好听的嗓音在他耳边问:“这点钱都舍不得吗?我又不是给不起,天天这么早起也不怕猝死。”
袁嘉顺记不太清后来自己怎么回答的,但那天是他入职以来唯一一次迟到。好在他平时表现好,没有挨部长的白眼,但全勤奖总归是没了的。
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墨渚不一样,袁嘉顺出生在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不算有钱也不贫穷。对于墨渚来说不算什么的全勤奖,着实让袁嘉顺肉疼了一把,接下来好几天对墨渚都没那么殷勤了。
不过他也没沮丧太久,草根总是比鲜花抗打的,没过几天袁嘉顺就开始骑自行车上班了。不但不用再享受每天早上人挤人的待遇,还能锻炼身体,身为一个成天坐在电脑前的码农,袁嘉顺其实很怕自己哪天长出了小肚腩,墨渚就会对他失去兴趣了。
最重要的是,不需要排队挤地铁后,他节省出了很多时间。可以做早饭,还可以有时间看着墨渚吃完早饭。这是袁嘉顺一天中除去与墨渚相拥而眠外,最幸福的时刻。
把单车停到自行车棚里,一辆幻影刚好驶入一侧的车库。从后座下来的人身形纤长,和一般人印象一身黑色中西装革履的总裁不同,墨渚从大学开始就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衣,从家里接受了这家企业时也并没有改变这种喜好。
袁嘉顺并不打算跟墨渚变现得热切,在公司里他不过是一个小员工,于是只是微笑着说了句:“老板早上好。”
意料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