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说对他的喜爱之情。让陆一凡想起明星出席活动的路透。事实上,秦筝也险些让他认不出来。
他穿着一身白西装,带着金丝边眼镜,头发微卷,清冷矜贵。和他记忆中那个臭屁爱哭的小屁孩判若两人。
他的小男孩好像一夕之间长大了,长成了优雅骄矜的贵公子。
一个女粉不知说了什么,秦筝听到后笑起来。他嘴角轻扬,笑意融化开清冷的神色,双眼熠熠发光。那光里是他没见过的意气风发,自信骄傲。这才是真正的他,鲜衣怒马少年郎。
而不是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委曲求全。
陆一凡又是邻家少年初长成的自豪,又是自责的酸涩。直到秦筝回过头,也看到了他。
秦筝的笑僵在脸上。
身边粉丝的喧闹声成为虚无,两人遥遥对望,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
粉丝们顺着秦筝的目光,看到陆一凡。
“诶?那不是绿洲吗?”
“洲大?洲大!”
认出他的粉丝惊喜地跑过来,陆一凡仓皇离开。
秦筝望着他的背影,凝伫在原地,久久失神。
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第一次,他落荒而逃。第二次,他落荒而逃。
他们连正面相对的勇气和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