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手指间夹着一根香烟,烟雾缭绕,明明灭灭的火光映射姣好的容颜,眉间流淌出一股漫不经心,淡淡眺望远方,每处都似精密计算般安放在最完美地方。他有些烦躁似的反复撕咬着烟头,
“叮”他眉头一皱,带着黑手套的手粗暴地从口袋里扯出手机,
“喂,什么事?”
“欸,大少爷别挂,我说的你一定感兴趣。听说蓝色进了一批好酒,外来的新型酒,怎么样,去不去?”
对面的虫深知元桢脾气,不是个好伺候的主儿,连发小的自己也时常被他甩脸子。此虫脾气奇差,从小到大更是个怪虫,不仅不对雄子感兴趣,反而嗜酒如命。
“10分钟,来接我。”
对面的虫急的跳脚,“好你个元桢,当我是你家的司机吗?都是首都有头有脸的虫”他顿了顿,小声嘟囔着“小爷好歹也是首都一枝花呢,竟被你当牛马使唤!”说罢,半天没有回音,原来元桢早早挂了电话。
“草,又挂我电话!”
那虫叹了口气,认命准备去接这位大少爷,不然凭这位少爷的脾气,那还不得把首都吵个翻天?
不过...蓝色不属于他们的产业,只是喝个酒而已,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那虫并未深思,拿起车钥匙便向楼下走去。
元桢抬起手看了看表,“明凇,你迟到了1分钟。”明凇懒得争辩,把他直接拉上车。
等到了蓝色,他朝旁边喊了喊,“走了,元桢儿。”明凇半天没等到回话,转头一看,头差点被气掉,只见元桢睡着了,头乖巧地靠在窗边。
“喂,快醒醒!”
“唔——”沈乐半睁眼,“别闹大哥,我要睡觉。”没想到那人不停止,反而开始摇晃他身体来,破口大骂,“你还当自己是家里的少爷呢?都到蓝色来卖屁股了,还给我装?!不过一个低级雄子罢了,多大的脸啊。”
沈乐才真正清醒,明白自己怕是在个某个娱乐会所的杂物间里,这里应该就是专门安放那些低级雄子的地方,自己并没有回到家,还是在那个脏脏的,狭小的杂物间。
他鼻子一酸,眼眶酸涩,还没哭呢,便又得那人一骂,“还不起来跟我去伺候贵人们?你,还有你,都给我出来。”被点到的低级雄子身体瑟瑟发抖。
“不出来就把你们卖到黑市去。”那人说完,一把把沈乐拉扯出杂物间,沈乐包子脸一皱,轻吸一口气,“好痛.....”他泪眼婆娑地看着那人,只见是个腰粗圆膀的大汉,沈乐酝酿的大泡眼泪直接如天女散花般落下,“哇——好丑,我要回家呜呜。”
大汉听得厌烦,骂骂咧咧的吼道,“不准哭!”沈乐被他这一吓,不哭了,却开始打起嗝来,他拼命抑制,却还是从喉管里窜出一两声来。
他立马小心翼翼的看了大汉一眼,见他没有发现,用手捂住嘴巴低声呜咽起来,好不可怜。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最好不要惹怒大汉,毕竟他来到这个世界,人生地不熟,小命也掌握在别人手里。
沈乐深深吸口气,压抑着呜咽声,眼泪大滴大滴顺着脸颊流下来,但他的眼神却无比冷静,他想:现在当务之急是弄清楚现在的状况,寻找回家的方法。既然能来到这,想必有办法回去。先顺着这个大汉,静观其变。
沈乐思索的这番时间,点到的五六个雄子便出来完毕。大汉将他们领到洗浴室洗完澡后,到衣装间好好打扮一番。
半道大汉接了个电话,他凶神恶煞的样子立马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哎,是,是。主管我这就把他们送到303包厢去。”
挂完电话,大汉眼一瞪,大喝道:“你们到时候可给我放聪明点,把贵人给我伺候好了!不然钱没拿到,反而把小命丢了,那些贵人们,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