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她的轮廓,高高瘦瘦,她有一种将不羁与腼腆囿于一身的独特气质,头发总是干干净净的,两鬓里层推掉,有时在脑后随意绑起。你以为她是冷淡的,那是你没见过她的笑,腼腆的笑,足以暖化北极最厚的冰川,暖化我的心。
我唯一的安全感只来自于她。在公寓里火烧得“噼里啪啦”的壁炉前,我无所忌惮地一件件地脱掉自己的衣服,直到毫无保留地呈现给她。
“那是什么?”她问,看着我右侧腰上的粉红印记。
“洗掉的纹身,”我说,“去年洗掉的。”
“纹的什么?为什么又洗掉?”她将炭笔全部摆好,调整好画板角度,“可以问问吗?”
“我怕吓到你。”
“试试看。”
“堂妹的名字,纪念一个美好又荒诞的夏天,也纪念野丫头和娇小姐缩短至……约等于零的距离。”
“你们做.爱吗?”她竖起笔,闭了一只眼睛,对着我测量比例。
“不知道。”
“不知道?”
“接吻……抚摸,裸身睡在一起算吗?”
她没再作声,默默将那张画儿画完,她去洗了洗手,走到我面前,“我来告诉你做.爱是什么。”
她留了下来,放弃了佛罗伦萨的学业,一心陪我在伦敦读书,在做这个决定前我们尝试过一阵子两地分居,太难了,她决定往我走九十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