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里钻进来,跳进他的怀里,不是舔他下巴就是拱他肩窝,每每一顿饭吃得狼狈又拖沓。林鹿那时候就想,世上怎么会有这么黏人的小东西,不过此刻他觉得自己误会那只狗子了,如果它还活着,估计得冲叶时见磕三个响头唤一声祖师爷。
“不就是谈个恋爱,你至于把我整张脸亲得满嘴油吗?”林鹿快把后槽牙咬碎了,“又不是初恋,你……”
“是初恋!”叶时见执拗地强调了一遍,“你就是我初恋!”
“渣男。”林鹿取笑他,“这话我替苑彬说的。”
叶时见愣了愣,啧一声:“你不说我都快把这人忘了。”他长腿一跨,硬生生把自己塞进了林鹿和椅背中间,这下把他后颈都亲油了,“你是我第一个动了心亲了嘴上了床的人,不是初恋是什么?”
林鹿刚想叫他先把嘴擦擦,但一听这话又忍住了,结果后头那傻子非要煞风景,偏又问了他一句:“我是不是你初恋?”
半晌,没有回答。叶时见怀疑瞌睡虫转世的男朋友已经杵着筷子睡着了,结果等他侧过身一看,却见林鹿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细长的眼皮还微微眨了眨,神情竟然有些许……失落。这种失落像极了人到中年追忆青春往事感叹初恋不复的惋惜。
不是吧?
“很久以前,”林鹿果然开口,“我十五岁的时候……”
“我不听,不听不听!”叶时见一口咬在他侧颈上,咬着软肉含含糊糊说,“快把那个狗男人从你的记忆里删掉!”
“删不掉……哎你别咬了。”不疼,挺痒,林鹿扭着躲了躲,“把你替换上去行吗?”
“行!”叶时见满意了,替换文件可比删除文件彻底多了!
彼时的叶时见并不明白,所谓的替换意味着什么。没人像他爱吃醋,亦无人如他这般好哄。
叶时见今日格外殷勤,下午趁着林鹿睡觉的空档将主卧的床单被套拆了洗净烘干,完事又买点儿排骨玉米炖个汤,果然,一旦有了家庭的束缚,就不自觉变得负责任起来,这就是男人呐!等他再把汤锅汤碗刷干净,林鹿已经回了卧室,行李箱打开平放在衣柜前,他正盯着床头柜上的相片出神,都没发觉有人走了进来。
叶时见倚在门边观望了一会儿,问他在想什么,这么认真。林鹿拿起其中一个相框示意他:“这是你的家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