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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和从前无二,我却会在忙碌之余漫出淡淡的失落感。

    早就知道卓子骞住的地方离我不算近,但还是很庆幸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成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每个星期抽空去拜访他一次,这我还是能做到的。

    可是人总是贪心的,有一就想二,总想索求更多。

    所以在一天下午,突然有个男人叩响店门,将一封信交到我的手里时,我愣了一会儿,随后意识到所有无处安放的感情都有了归宿。

    没想到。

    没想到卓子骞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和我交流。

    没想到他的字那么好看,一笔一划恰到好处,就像他这个人一般长身玉立。

    没想到旅行结束后,他依然和从前一样,愿意花时间与我分享他生活中的趣事。

    那天下午,除了忙店里的事,其它时间我几乎都在盯着那页薄薄的纸。晚上我坐在宁宁的书房里,握着钢笔的手颤抖得厉害。毕业之后我已经很久没写字了,生怕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歪歪斜斜,难以入眼。

    看着纸上一排排不知所云的文字,我抿着嘴唇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紧张,写错后划掉的字就有四五个,再从头到尾通读一遍,惊觉稍微具备理解能力的人大概都能品出一点我没有掖藏好的小心思,于是删删改改,不成样子。

    一封一千字不到的信,我从晚上七点写到十点,重新誊抄了一遍,写完最后一个字之后赶紧折起来塞进了信封里。写信就有这个好处,不管途中多么兵荒马乱,最后也能装作从容淡定。

    也有藏不住的时候。

    与卓子骞待在一起,我会忍不住心跳加速。

    每周我会亲自去一次卓子骞的书店,带上他订的花,顺便再帮他修剪一下插在花瓶里。我坐在他店里的沙发上看书,书看累了就拿来挡着脸,偷偷瞥一眼书店老板。

    他给我泡茶泡咖啡,没有顾客的时候,坐在我身边,有时候闭上眼睛小憩,有时候捧一本书和我一起看。我们之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绳子,始终维持着暧昧的距离。

    没错,我用的词是“暧昧”,因为我隐隐感觉到了他的回应。

    不知道该不该称为是回应,我从未对卓子骞明示过我对他超出朋友范围的喜欢,但他看我的眼神似乎不太一样,像春天的风,又像夏天的海浪,黑亮的瞳孔里弥漫着难以言说的温情。

    不是自作多情,完全是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很像我看他的眼神。

    可我不能确定,更不敢鼓起勇气问他,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学生时代递给我情书的女孩们是多么的勇敢。

    失败的后果太严重。

    也许呢?也许就这样做朋友就能让我满足。尤其是在卓子骞新开了一家书店,彻底和我做邻居以后,我离他更近,却也更加踌躇不前。

    我见过卓子骞的妈妈,一起吃过饭,听过她的故事,是一个很温柔很坚强的女人。看着她,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姐姐,怕生的毛病都好了很多,心里暖融融的。我也邀请他来我家吃饭,姐夫和宁宁对他的印象很好,来往也就更加频繁。

    这样平凡的生活美好得不真实,美好到,我将任何的变故都视为威胁。

    那个时候我觉得,做一辈子的邻居,其实也挺好的。

    所以说啊,人在温水煮青蛙的时候就应该被泼一盆冷水清醒一下,不然看清自己的内心实在太难了。

    卓子骞无意碰我一下,我耳根子就红了,听到一个男人自称是他男朋友,一边吹口哨一边载着他扬长而去,我连咬破嘴皮吮吸出的都是苦味。

    怎么就忘了呢,如果一辈子只是邻居,那他的生命里迟早会出现比我更加重要的男人。

    到那个时候,他不属于我,像现在这样快乐单纯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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