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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何墩穿着白布衫,头戴白布帽,将自己包得像团糯米糕,坐在二楼窗口研究医书。

    兰渐苏走进门,揖礼打了声招呼:“莫先生好。”

    莫何墩一只手拿着单面眼镜,放在碧蓝的左眼前,紧紧盯住医书上的字。他听见兰渐苏的声音,眼抬起来:“二公子,你来得正好。我在研究新药,但这段话我实在看不明白。”

    兰渐苏走到他身旁,莫何墩指着书上一竖字:湃足三日不可食之疗疮。

    “他这话的意思,分明是‘冰镇了三天,不能吃来治疗疮口’,但我做了实验发现,明明是必须得冰镇到三天,才能吃来治疗疮口。我认为这书有问题,可医官们看了之后,又都说我的实践没问题,书写的也没问题。我想去问问乔治森,乔治森来大沣的日子比我多,他中原话应该比我好。可最近乔治森却不理我,我不懂他为了什么。”

    兰渐苏拿起书看了看,他把书往前翻了一页,说:“确实是没问题。这句话前一页还有个‘非’字,这话应当是‘非湃足三日不可,食之疗疮’。也就是说必须得冰镇到第三天,才能吃来治疗伤疮的意思。”

    莫何墩若有所思,片刻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意思。你们的文字,太难读懂了……不过他要是分开写,我就不会研究不出来了。”

    “这些人的坏毛病。”兰渐苏说。他确实曾多次与抄送朝堂笔记给他的文奴提过要断行、标注符号这点,奈何他们从没意识到标点符号的重要性,导致兰渐苏每次看朝堂笔记,都要思考文武百官每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自此兰渐苏彻底领悟到,标点符号无论活在哪个年代,皆重要到不可缺失。

    比方一个作者写“今天天气很好太阳大得刺眼,我和他吵完架从家里跑出来,他到现在一个电话都没打给我” 人家会觉得小学生文笔,弃文不看。

    而如果一个作者写: “今天,天气很好,太阳大得刺眼。我和他吵完架,从家里跑出来。

    “他到现在一个电话都没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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