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伦敦时候,他并不愿意去泰晤士河附近溜达。
一是不认路容易走错,二是城中一条河的布局容易让他想起京州。
他是京州人,但对京州的感情,基本只有厌恶。
可能是别的脑细胞太强,影响了他的位置和网格细胞生存,程惟知是个天生路盲。
在京州,每个知道他路盲的人,都在不厌其烦地利用这点。
帮他指路的,给他使绊子的,或者就是鞍前马后号称要保护他的。
其实呢?因为知道自己毛病,程惟知很小时候就会强迫自己记下标志物。到了十岁以后,只有完全新的路况,才能让他不知所措。
他在京州生活了十六年,以他的记忆力,京州大部分地方早就不会迷路了。
他懒得和那群人解释,他偶尔的解释也毫无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