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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敢回过神来。

    他总是战战兢兢。

    周昱喜欢上了杀死蚂蚁,现在的他只有弱小的力量、和一颗贫瘠的心灵,这决定了他无法反抗,很多事,很多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他。就像他伤害蚂蚁那样。

    他喜欢故意给他们喂面包屑,在蚂蚁聚上来的时候,一只一只地杀死他们,以不同的方式。

    他没什么情绪的时候,会给蚂蚁个痛快;而他痛苦的时候,会慢慢折磨他们。

    我虽渺小如蝼蚁,但还可以折磨蝼蚁。蝼蚁与蝼蚁,互相厌恶,多……可笑啊。

    后来,他厌倦了屠杀蚂蚁的行为,他将目光投向了别的动物,会流血的动物,譬如猫、譬如狗。

    但猫狗不是蚂蚁,它们会反抗,会抓人,会撕咬,周昱也会受伤,可是他很迷恋这种感觉,疼痛的感觉,有着难以言喻、动人的美妙。

    血的色泽、死的荒颓。

    真美啊。

    后来他爱上了画画,他沉迷其中,他画美的人、美的事物,然后去摧毁,他追求那种极致的、艳烈的美。

    然后很多人评价他的画,都会用到两个词——血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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